《纽约时报》网站2009年9月30日署名为基思•布拉德舍的专栏记者发自中国香港的报道,中国向美国出口太阳能电池板将遭美方最高达7000万美元关税“特殊关照”。
美方即将执行的这一关税法案,正值美国国内太阳能电池产业萎靡不振之际。而这一法案的实施将很可能不但伤害到国外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企业,而且也将对美国国内外的太阳能电池板经销商们产生巨大影响。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此举将进一步加剧业已是否紧张的中美贸易纠纷。
去年12月一西班牙能源企业驻美国的分公司GESUSA向美国海关官员递交了一封信,在信中该公司询问如果想从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板美方将征收何种关税。没想到,一石激起千层浪,事态一直发展到今天美方将征收特殊关税的程度。
今年1月9日,美国海关部门回复了这封信,称从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板不可能执行免税制度。相反,由于电池板中包含与安全和能源有关的电子部件,将会被视为进口发电机而征收2.5%的关税。2.5%的关税是美国对进口产品征收的正常关税执行标准,比美国意在限制某种产品进口的惩罚性关税要低很多。例如,三周前的中国轮胎特保案中,美方就向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征税高达35%的关税。
但是该关税的执行正值全球太阳能电池产业低迷之际。受中国太阳能产业持续扩张和全球太阳能电池板价格下降的双重影响,很多太阳能电池板生产企业的利润在不断下降。由于产能过剩,现在以提高价格的方式来弥补关税所造成的价格损失很难被消费者接受,而且从今年1月份起太阳能电池板的价格已经经历了5次下降。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今年前7个月,美国进出口太阳能电池板的总量基本相当,其中进口6.05亿美元,出口5.55亿美元。
由美国国内和国外的太阳能企业组成的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olar Energy Industries Association)坚持认为,美国政府对太阳能电池板征收特别关税将导致其他国家对从美国进口同类产品征收更高的关税。
美国海关部门的此项决定将美国的太阳能产业分为进口商和在美的太阳能设备生产商两部分。随着中国占美国进口份额的不断增加,这一关税将成为中美继轮胎、汽车和鸡肉后又一引起双边贸易关系紧张的症结点。
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主席罗恩•莱斯驰(Rhone Resch表示,一些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正在计划将最终的装配生产线移至美国国内,这样有朝一日就规避了潜在的额外关税风险。
该项关税将广泛适用于为居民、商业或是工业电子系统提供动力和能源的太阳能电池板,而内置灯泡的小型太阳能电池板已经被视为电灯设备而征收3.9%的关税。
美国法律界人士批评没有尽早发现太阳能电池板产业的进口关税问题。美国关税和国际贸易律师协会(Custom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Bar Association)前主席同时也是Dewey&Leboeuf驻华盛顿的合作伙伴的Mel Schwechter表示:“对于一个产业来说,用8个月的时间才意识到一项关税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实在是有些不合常规。”
一旦美国海关部门裁决各家企业由于“虚报或伪报”太阳能电池板进口材料而导致没有尽早发现太阳能电池板早已就应该被列入非免税条款中,进口商们很可能将承担过去5年里进口太阳能电池板所规避关税的法律责任。
莱斯驰表示,该协会计划在法庭上对把电池板归类在发电机之列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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