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于日前出台以后,光伏产业一片利好的喊声。怎样看待这种利好?深化电改带来的利好,与以往的电改,有什么变化和不同?它的利好分配和预期在侧重与关联上,有什么继往开来的显著特点?也就是说,无论从当前和长远来看,深化电改是不是仍像以往对电改的惯性认识那样,基本上首先被理解为是对生产投资者的盛宴?不是这样,那么又该给予怎样的理解和诠释,又需要怎么样的理性认识和舆论宣传?
深改利好,全面理解需要理性,生产投资只是一个方面,
更要分析市场消费的感受和反应,不可失之偏颇
在这里,需要特别一提的是,证券市场的有些经济分析专家,对深化电改近日显现出的特别激动。他们连连做出光伏还要马上飚起更大牛市的判断,语出惊人。
那么,近年来已在光伏新政的改革推力下起色明显的光伏产业,会像他们预见的那样,出现爆发式的增长,立即掀起社会普遍性的投资狂热吗?
当然,这些证券分析家的经济敏感不容置疑,他们的特别视角的独特判断也不无道理。
的确像他们所言:这次的深改方案的一些方面,比如,对纳入国家调控规模范围内的大型地面电站项目或分布式电站示范项目,国家的补贴将直接到位,电网只收取输配电费用,承担优先服务,不再存在中间的垄断利益。这些措施将对已取得大型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示范项目的当前的某些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确实是给了定心丸,给了他们可以预期利好的承诺。
但是,这些证券分析家们的判断似乎还缺了些什么。
他们对新的利好的分析,显然忽略了一个重的方面,那就是来自市场电力消费一方的感受和反响,特别是从这些反响得出的关于进一步深改对增强光伏的消费吸引力,究竟能产生多大影响。
出现这种忽略,当然不能错怪和苛求他们。
因为上述急功近利的证券分析,最关心的是股市的短期走势,本身的出发点和目的归宿都是瞄准的市场投资和投资利益。
但是,就市场的需要和全面分析而言:无论投资或消费那一方都是不能失之偏颇的。两者不可缺一。否则,利好的判断,只能浮在表面,只会掀起股市涨落的一阵风,仍不能从实质上理解:深改,真正的利好在哪里?它为什么会给光伏带来崛起的机遇和可持续的发展。它给股市带来的不止是某些个股的一时飘红,而是光伏产业投资的长期稳定收益!
深改利好,好在电力消费回归主位,利在文明
是结构性产能过剩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须,能源进步的要务。
特别是当前,我国的光伏产业是处于结构性产能过剩的调整阶段,电力的文明消费的经济动力明显不足,光伏在电力消费上的成本高企与市场上的价格劣势,已成为其良性发展和持续发展的必须逾越的屏障。
矛盾的主导因素不在产能,而在消费,在于消费的文明需求和可承受能力都得到应有的合理满足。也就是说,光伏的发展取决于消费,消费的兴旺,文明意识固然重要,但其真正的现实版的实现,绕不开对实际经济利益的权衡。
经念的再好,一个道理不能变:决定光伏发展的是电力文明消费,而电力文明消费必须有看得见的经济利益。
这个道理,不是什么复杂的经济学逻辑推理。现实的活生生的鲜明案例俯拾皆是。
就拿当前的分布式光伏在城镇居民中推进艰难和迟缓来说吧!的确有很多的矛盾和问题难以解决和梳理清楚。
比如:屋顶资源的归属权益协调利用难,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智能调节难,惠民财政和金融支持兑现难……在碰到和考虑解决这些难题时,不可否认:无论是政府和企业民间,现在许多地方的习惯思维基本是都在以怎么让居民愿意积极在屋顶上投资电站或出让开发为出发点,承诺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基本上是以光伏发电的实际产能和上网数量来衡量。
也就是说:政府的和借市场之手给予的看得见的经济利益,居民只有作为光伏投资和生产者才有可能得到。
这种做法,显然忽略了我国居民现有经济状况和一个基本的事实。我国的城镇居民是既实际又现实的。他们对光伏的认知:只有首先感受到成为一个光伏电力消费者,的确就能得到实际利益而无风险时,他才会考虑是不是去做光伏的生产和投资者。
深改利好,好在破除传统用电习惯,让文明消费首先得到现实利益,
消费者变为生产投资者,为分布式光伏解放大众生产力。
如果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不难理解:当前,正是眼前实际已经得到而习为常规的经济利益,让我国多数的城镇家庭,几乎很难摆脱传统的用电习惯。
多年至今,居民的电力供应来自于国家电网,取之于以石化能源为主的传统电力生产,价格上得到的是垄断性的计划调节给予的一定的不同程度的生活用电优惠。享用这样的供电得到这样的优惠,无须考虑这种电源是来自清洁能源和非清洁能源,消费大众都无形中在获取一种带有身份象征不可多得的权益,一种带有电力发展红利意味的分配。
那么,在仍沿袭着这样的供电制度和惯性思维下,一边是有了基本保证可以低价便利得到的网供电力(是否清洁是电网的事),一边是把能源清洁的担子分担下来,利用屋顶开发光伏,还要思虑与电网的余缺调节,在电价上依赖国家补贴,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耐受办事程序的繁琐……
面对这样的情势和环境,大多数的屋顶面积不许可他们有规模性开发获利念头的居民家庭,他们会做什么样的选择呢?
如果不弄清这些原因,从根源上理顺脉络清除羁绊,首先使城镇居民从切身利益感受到使用新能源有更大的实惠,成为光伏清洁能源的自愿的热情的消费者,又怎么能期待他们一跃而成自觉的忠实的分布式电站的可靠投资者呢?
深改利好,好在破除因循守旧形成的电力生产管理束缚,
推动电力生产为文明消费服务,对新能源和能源革命能爱敢为。
对于光伏产业来讲,居民生活用电是一个巨大的预期消费市场,它目前的望梅止渴般的无奈,在另一个可以说是更天量的电力消费领域,也同样存在着。
这个领域就是传统习惯称谓的工业交通领域。这个领域的电力消费多年以来都占全国电力产出的80%以上,它们都是国家电网供应的煤炭石化能源电力消耗大户。其中,冶金工业、电化工业等生产成本用电占比甚高,可以说,基本上是靠电力在创造财富和利润。电价的波动几乎成了企业效益盈亏的晴雨表。
它们的另一个用电特点是,就其生产来说,使用直流电要更为直接便利。可是由于电力工业发展的历史原因造成的电网传输现状,它们只好在有了新技术的境况下,仍沿袭着传统的用电模式,从网上获取交流电,再整流变频为直流电使用。
在这一点上,后来出现的电动汽车、火车运输和他们的尴尬处境一样。按理说:在能源革命、新能源、智能化及传输现代化的新变革到来之际,这些工交用电领域应该成为光伏当仁不让的接纳者和共生共荣的产业伙伴,可是,它们却难以表现出应有的主动和热情。
对电力电网的传统的垄断模式的供电依赖,使这类耗电大户,对新能源、对可以以更直接的方式获取更适合的电力,虽想而不敢爱,敢爱而不能为,望梅不能拿来真正止渴。
深改利好,好在让价格杠杆通过统筹调整,以适应电力市场的新发展,
让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产业在升级和优化资源配置中为光吸引。
这里有两个活生生的实例,足以发人深省。
一是,在国家依据资源保护和市场需求,三令五申对燃煤电力严控和对铝业过剩产能进行调整的情势下,一些曾经靠燃煤致富的地区并不积极地寻取煤炭科学利用的更大天地,而是对既得利益并轻车熟路的燃煤电力依旧恋恋不舍,他们采取的对策是以低价竞争保存自己固有的市场占有份额。
于是,在产能调整中竞争剧烈的铝业,为了避免被淘汰出局,不少企业就不能不向抛来橄榄枝的燃煤电力趋之若鹜。据说,近期,一些地区将煤电供价下调的重大举措“颇有成效”。由于得到救命稻草,有些产能低下的产铝企业由于拿到了更低的电价,而增加了不被淘汰出局的底气。
二是,煤炭及金属矿源等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借国家产业调整之际,放开优惠政策,极力吸引铝业以及其他冶金工业向该地区大量聚集。这个方法也很灵验。许多大型企业都受到极大吸引。
按理说,这种吸引引起的产业布局变化,不无合理之处。可是,这些地区以煤炭的过度开发,来刺激这些耗电大户,以投资新建燃煤电力,从牺牲不可再生资源中,急功近利的做法,就造成了另一极端的后果。
据资料反映:某一地区,有丰富的阳光资源,本可以抓住这个契机,在发展新能源上有所作为。但,适得其反的是,最近时期向该地区聚集的新建企业,几十家,基本都是冲着在那里可以批准自建燃煤电厂,以获得低价电力能源牟取暴利而来的。近几年,这个地区立项新建燃煤电厂数十家,造成了国家在压缩煤炭电力产能形势下的新的难题。
这些现象,既说明了传统的电价体系是为传统的电力的市场消费服务的,它利用的价格杠杆,适应的是打开并拓展传统的电力的消费渠道和领域,为此而撬动的是传统的电力生产,维持的是已经形成的资源分配和消费及生产格局。
也说明了,当新的能源崛起,社会的客观的消费需求发生了质的变化,文明电力消费已成为实质性的市场合理需求时,固有的定价体系就会不适应、有偏差,而这种不适应和偏差,就会影响到价格杠杆的作用的正常发挥,甚至发生作用力的扭曲。
因此,当代良性的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必须要以满足市场的合理需求和文明发展为走向。它的运行机制(包括服务协调、管理监督、行为手段)以及作用力的价格杠杆,都应该在适应这一走向中形成、发展,并在调整中相对完善。
显然,新能源的发展和我国的社会经济与改革深化的形势,都面临着这样必须的调整:让市场挣脱传统的束缚,显现出为新兴的理性文明消费拓展的活力。
因此,在这种形势必须市场需求下适时产生的电力体制改革深化,有着极大的针对性。我们不能以习惯了的固有思维模式,只专注于其在生产投资领域里的影响,而忽略其一些应急和暂时过渡性措施与改革向基础性方向性深化的关系。
深改利好,好在以理性文明消费带动生产营运的科学发展
是社会消费和生产投资多方互动、需求谐调 、利益共享的长久大餐。
如果一叶障目,看不到深改方案是继承以往改革的成果教训,看不到其把立足点和目标更精准的转移到以理性文明消费来带动生产科学发展的这种新时期发展了的市场观,仍一味在乘势趋利上打扩张产能的小算盘,不盘算你的产能扩张,给电力文明消费带来的是实惠还是麻烦?是低成本还是高消费?是市场竞争的良性促进还是恶性膨胀?也就是说:只要在这种唯利是图的狭隘的市场旧观念中打滚,就不能有正确的认识,在电力体制改革深化中自觉前行。
那么,为什么说深改方案不只是生产投资者的盛宴呢?因为,当前需要的不是这样单一方面的刺激和狂欢。而事实上,深改方案更关注的是社会大众电力文明消费的利益,它设计和致力的是社会消费和生产投资多方互动、需求谐调的品味醇厚并且可以长久享用的丰盛大餐。
从以下几个方面简略取例,就可以说明,深改方案之所以,利好、大大利好、长远利好,就在于它在电力体制改革上划时代地第一次拿出来了一个社会公平共享的电力文明大餐的菜单。这个菜单能够把文明消费推到大餐盛宴的主位,让生产投资方也等到根本上的长期利益共享。
首先,电改深化从管理体制上打破了垄断壁垒,开通了文明消费低成本取得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能源,也就是新能源的市场渠道。
电网在取消越位的管理权利,归位于输配和服务职能后,不再有赚取售购电除输配成本外的差价取利空间,不再有独断电源实际分配权利,控制国家支持新能源发展财力的不当利益寻租空间。
这给电力消费者带来的最直接最透明的利好就是大大减少了中间环节的管理成本和及时得到没有卡压折扣的新能源补贴。
其次,不再有赚取差价动机的电网,将专心致志地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统筹部署,沿着拓展电力文明消费并带动文明生产的思路,履行输配做好服务。
这将给深改逐步建立的发电侧和售电侧的竞争机制,搭建起合理公正的坚实桥梁。
发电侧和售电侧有效机制的形成和创新活力的增强,势必激发发电侧和售电侧在资源利用、能源开发、合理使用上竞相寻取突破,在生产经营上以节能降耗、优质低价争取市场。
这样,光伏电力等新能源的文明消费就有了发售电两侧和配输电网的共同有力支撑,就有了文明低成本生产营运的底气。消费市场既可以从电网得到应得的配输电力,也可以得到竞价取得的电网及电网以外的竞争性电力或自发自用电力,让电力文明消费在低成本中实现。这无疑是比前者意义更深远的长期利好。
由此,竞争性市场环境的开放为电力智能化生产营运的进步,新能源创新成果的普及提供了广阔天地,电力消费者,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开发居民屋顶分布式电站或企业自备规模电站的,自发自用、或余电出售都会大大减少不合理因素形成的障碍。消费者由新能源开发而兼得生产者的利好,也就容易成为现实。
更值得关注的利好是:深改明确提出了,依据市场规律,发挥物价的杠杆作用推进电力的文明消费文明生产,势必要推进电价构成和形成机制的改革。
尽管这种改革是稳步的、渐进的,但十分明确的前提和目标是:
一要在电价构成上更加科学地体现电源的实际成本。这些构成包括资源的实际和潜在的消耗、可再生不可再生利用,环境影响、污染治理的代价和负担,安全保障的付出和灾害风险的承担,以及由电源生产造成的其他资源损失和社会付出。
二要在价格形成机制上,打破利益集团垄断和地方保护壁垒,消除造成沿袭固有发展模式片面刺激电力生产的电价扭曲根源。新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是建立在推进电力文明消费基础之上的促使电力文明生产的机制,它将更好地发挥社会民生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科学统筹的作用。
于是,在这种价格构成和形成机制下,电力电源的价格,将没有固有垄断形成的价值扭曲,其中的税费因素将体现汰劣扶优的良性市场导向,价格制定的政府决策将依据市场健康发展的规律,不受利益寻租的干扰。光伏等新能源的价值优势、发展优势、一定时期的扶持优势和长远优势,都会在即期的价格实现上充分显示,表现为市场现实的价格。
这样,光伏新能源的市场生态就从扶持优势渐变为竞争优势。光伏产业在公平竞争中的必然胜出和无限前景都会成为现实。(作者:南京索斯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房渊钊,高级经济师 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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