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 SPI 推出的「绿能宝」?光伏业借力互联网金融和融资租赁前景如何?如何看待这样的光伏融资租赁互联网理财产品?
“绿能宝”事实上是 SPI(阳光动力能源互联网(上海)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实物租赁产品,基于太阳能发电板,以实物租赁为商业模式的创业互联网金融品牌,投资者通过阳光动力平台购买美桔/美橙系列产品,每款产品对应一块真实存在的太阳能板。据称,投资者最低投资1000元,即可享受高达10%的固定年化受益。如何解读 SPI 推出的「绿能宝」?光伏业借力互联网金融和融资租赁前景如何?如何看待这样的光伏融资租赁互联网理财产品?它给光伏业、融资租赁业和互联网金融业带来什么新理念?影响程度有多大?无所不能(caixinenergy)经作者授权转发知乎上一篇精选回答给大家,专业且萌。
【无所不能 文|郑敦元】作为一个融资租赁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一个这款产品的投资者,我认真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的观点跟前一位的回答不尽相同,不同意见可以在评论里探讨。文章较长,非融资租赁业、光伏业、互联网金融业兴趣爱好者谨慎阅读。
关注光伏的人这些天都对SPI(Solar Power Inc,翻译为阳光动力能源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和“绿能宝”津津乐道,我想它吸引眼球,一是因为其“生逢其时”的模式,一是因为他的幕后老板彭小峰。要讨论“绿能宝”这样一个产品,不能脱离光伏、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这几个行业发展背景,否则理解它为什么会被隆重推出就很难,也不能客观判断这样的举动是一种噱头,还是一种具备眼光的创新。下面分几个步骤来讲:
首先是概念。“绿能宝”(应该没有多少人知道)可以归纳为:互联网金融+委托融资租赁+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理财产品(这么说太玄乎)。分开来讲,它有两个部分,它的销售平台—— 阳光动力 可以看做是一个B2C网站,即面向众多客户销售太阳能电池板(我想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众筹或者团购,但不应该定位于P2P)。
这个购买过程同时伴随着一个委托租赁的过程,即客户在购买太阳能电池板后,将这些电池板委托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出租给发电企业使用,发电企业以此来发电,发电所得电费用来支付使用电池板的租金。整个过程客户没有接触到太阳能电池板的实物,所得的回报是分期拿到的租金,在这一点上(先期投出资金,后期获取收益)它就有互联网金融的属性。
产品不复杂,但要从源头说起,不得不提到分布式光伏电站融资难的问题。
太阳能发电是一个新兴行业(跟很多人认为光伏行业是产能过剩行业不同,这种认识阻碍了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把光伏制造和光伏发电混为一谈就跟把钢铁业跟用钢铁生产的汽车业混为一谈一样,其实上游设备的产能过剩反而降低了下游的成本。光伏发电是这两年政策极力推动的行业,从最新的情况看已有多家银行将光伏发电列为“积极进入行业”,而且配额制一出,预计光伏发电业将直接爆发式增长。)得到了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大力推广。
中国太阳能发电的真正发展应该从这两年开始,已建成的电站大多是位于内蒙、甘肃、宁夏、新疆等地的地面式光伏电站。地面式光伏电站因为有清晰的产权、稳定的收益,获得了如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亲睐,但是分布式光伏电站由于合适的屋顶比较难找、向用电用户收费比较困难等原因,一直推广不利,融资不顺。分布式光伏电站融资难问题在整个产业链中(以多晶硅为例)的体现如下图:
光伏电站融资方面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基于其重资产的行业特性——在光伏电站初期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用于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期则在大约25年的生命周期里安安静静地......稳定地......发电......卖电......收电费......以此收回初期投资的成本。
如上图所示“初始建设投资”(一笔很大的现金支出),几乎是所有电站开发商所无力承受的——一方面光伏发电的广阔前景,一方面是光伏发电的融资困境,在这里出现了严重不“和谐”。
从美国杀回来的SPI和彭小峰带回来了“绿能宝”来解决这一问题,它的办法正是上面提及的“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分布式光伏电站”。(又“画大饼”还是来真的?)
要论“融资租赁+光伏电站”、“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光伏制造”,SPI现在开始玩都比较晚了。(联合光伏和众筹网曾发起过一个小型的光伏电站众筹项目,其实与“绿能宝”更类似)举两个例子:(1)海润光伏与中达租赁: sse.com.cn 的页面;(2)汉能薄膜与积木盒子:【中新能融资租赁】。
到目前的观察,还没有看到有融资租赁公司将光伏电站的资产在类似积木盒子等P2P平台转让的案例。
“绿能宝”的委托租赁模式是绝对不同于上述模式的(委托租赁和普通融资租赁两者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后面再细讲),但其同属光伏发电业借力融资租赁,解决同一个问题——如下图,“绿能宝”投资者投资的去向是占光伏电站建设成本比例很高(50%—60%)的光伏电池组件,收益的来源则是发电企业收取的电费和获得的政府补贴:这样便成功解决了光伏电站融资难的问题,电站开发商在初始投资时则不必受限于资金紧缺,同时众多投资者也有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只要太阳每天照常升起,来自太阳能发电板的电流就会源源不断流向千家万户,电费就会源源不断从千家万户流向发电企业,流向千千万万个投资者,方案堪称完美!(哦,要是有一台新能源电动车就更好啦,彻底告别化石能源啦啦啦 *\(^_^)/*)
再来看“绿能宝”怎么来做这一件事。依据电站是否已并网发电,融资租赁分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这也是“绿能宝”两个系列产品——“美桔系列”和“美橙系列”的分类依据。(一般来说,融资租赁公司都喜欢以已经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操作售后回租,因为相比于未建设未并网的光伏电站来说减少了很多建设期和并网期的风险。)
1.美桔系列(委托租赁+直接租赁)
上图中的关系前面也大致提到了,这里阳光动力网络平台相当于一个电子商务平台,用于展示光伏电站具体信息,并销售其上的太阳能发电板,线上的投资者通过该平台从光伏组件供货商手中购买电池板,并委托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公司(SPI旗下融资租赁公司,2014年12月05日成立,注册资本9999万美元,唯一股东SPI CHINA)出租给光伏电站开发/运营商(即承租人),电站建设完成后并网发电,以后年度收取的电费部分用于给出租人(投资者)支付租金,也就是投资者所拿到的投资收益。
2.美橙系列(售后回租+委托租赁)
这里跟上面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投资者是从光伏电站运营商手中购买已经在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中的太阳能电池板,而不是从光伏组件供货商手中购买新的太阳能电池板。光伏电站运营商由于向投资者出售了部分太阳能电池板,使得其获得现金资产用于下一个光伏电站的开发,这是融资租赁业务中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的不同之处。
为深入解析这个产品,下面举一个例子——“美橙一号”(阳光动力)来说明:
1.投资标的
光伏电池组件在整个光伏电站设备中的位置如下图:
参与这个产品的投资者拥有一块或数块太阳能发电板,其生产厂商为中节能,规格为255W。(2500元/255W=9.8元/W? ⊙﹏⊙ “美桔1号”1000元/255W=3.92元/W才合理吧......)太阳能电池板在整个光伏电站设备(主要包括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变压器、电缆等)投资中所占比例很高,其可拆卸、可移动,但出租人取回租赁物(电池板)没什么用,(自己扛一块电池板回家也不会装啊!)变现价值几乎没有,合同里没有写自己买的是哪一块电池板,但似乎深究这个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2.产品结构
这个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商为佛山市科舟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是科诺伟业(Corona 背景中科院电工所,一直在做风电和光伏),用电方为中国联塑集团 (公司简介 做管道和家居的,香港上市) 的三家公司。
简答来说,投资者通过平台从科舟新能源手中购买已经在运行的太阳能电池板,委托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公司将电池板回租给科舟新能源,科舟新能源与中国联塑的三家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约定这三家公司免费提供屋顶,享受以市电八五折优惠从科舟新能源处购电的回报,按期给科舟新能源支付电费。
位于三家公司屋顶的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如果超过这三家公司所用电量,剩余电量可以销售给电网公司,电网公司以一定价格收购(0.5020元/千瓦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政策。同时,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的每一度电政府给予一定补贴(0.42元/千瓦时)。科舟新能源的收入主要是三部分:用电企业支付电费、电网公司支付电费、政府补贴。
这里面涉及到的几个主要关系可以大致列出如下:
(1)融资租赁关系——卖方:科舟新能源;买方:投资者;出租人:投资者;承租人:科舟新能源。
(2)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投资者;受托人: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
(3)合同能源管理关系——节能服务商:科舟新能源;用能方:中国联塑集团(广东联塑电气、广东联塑机器制造、广东联塑科技实业)
3.投资收益
由于“绿能宝”约定可将其太阳能发电板转让,但要收取一定手续费(0.5%),所以持有至到期(10年)和期间转让会有不同的投资收益率。以下数据均来源于阳光动力网站所披露数据(以投资额25000元,即10块太阳能电池板为例),以期末付息、到期还本计算。
3.1.持有至到期收益
3.2.期间转让收益
可以看出9%的收益率只有持有至到期的情况下才能达到,在产品持有期(10年)间投资者转让会产生一定转让费,从而影响收益率,持有越久转让费影响越小,收益率越靠近9%,但几乎影响都不大(因为转让费不是很高)。
3.3.收益保障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全部来源于光伏发电企业的售电和补贴收入,依据所披露的信息:
(1)年发电量:950万kWh;
(2)平均电价:0.75元/kWh;
(3)年发电收入:950万kWh*0.75元/kWh=712.5万元;
(4)年补贴:399万元;
(5)年收入:712.5万元+399万元=1111.5万元。
按照这样的估算,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内部收益率确实太低。
4.投资风险
由于采用了委托租赁的模式,委托人(即投资者)便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太阳能发电板的所有权和最终处置权属于委托人,但在实际中,太阳能发电板一直都在光伏发电企业的手中,使用权和收益权都归光伏发电企业,由此在简单融资租赁业务中所能出现的风险在这里也会出现,即租赁物损毁、灭失、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承租人破产倒闭给出租人(投资者)所带来的损失。
虽然在委托租赁这一结构中,由受托人(即融资租赁公司)来监控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情况和承租人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履行维护委托人权益的义务,但委托租赁是基于出租人(投资者)对承租人的考察和认可才得以进行的,因而最终的风险承担者仍然是出租人(投资者)本身,受托人(融资租赁公司)本身不承担其职责之外的风险。在该项目中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三天内保证回购,除此之外没有引入其他担保方。
委托租赁模式下, 将原来融资租赁公司所做的尽职调查工作转给了投资者,所以对投资者的要求要更高 。(还没能当上融资租赁公司股东的有机会赶紧来体验一把当股东的煎熬啦 *\(^_^)/* )
但我想这里侧重以光伏电站项目投资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光伏电站建设运营过程中的风险。依据太阳能发电——售电——收费这几个环节,列举几个主要风险,但风险的定性定量分析项目披露信息不足以评价。
4.1.发电量风险
选址:以PVSYST初步估算该光伏电站年发电量(气象数据来源美国航天局NASA),如果全部以最佳倾角(18%)布置,初步计算结果显示年发电量为1185万kWh,高于项目披露的年均发电量950万kWh,因而项目在选址设计方面问题不大。
质量:中节能25年担保;
运营:科诺伟业的运营管理水平,还有中国联塑集团三家公司屋顶改造、拆除、企业搬迁、停产几个因素。(这个环节是分布式光伏电站风险最大的地方)
4.2.售电量风险
并网:已建成并网或即将并网,问题不大。
收费:由于项目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使得中国联塑集团的三家公司前期无需任何投入即可按照电价的八五折优惠使用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但也因此造成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中所需要面临的问题:怎么向用电方收取电费?用电方违约如何处理?如果企业自发自用电量部分比例下降,将对光伏电站售电收入产生极大的影响(因为自发自用部分电费水平高于余电上网部分电费水平)。
补贴:政策变动影响较大,能否及时获得补贴,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发电企业按月给投资者支付租金。这个没办法 ╮( ̄▽  ̄)╭
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话题就是推出这款产品的——赛维LDK创始人、前董事长彭小峰。SPI原是美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时被赛维收购。彭小峰这一次出任SPI的董事长,很早联合了史玉柱、许家印等投资人,组成一个明星团队,“绿能宝”(如下图所示)只是其互联网业务和电站业务中的一个小的环节,与之前赛维的生产制造业务不同,SPI涉足的领域全部在电站投资开发和运营环节(不知道这会不会和史玉柱的“绿巨人”还有恒大自己的电站投资业务有冲突呀~~),在国内外收购中节能、特变电工的光伏电站,完成了整个链条的前期布局。依据这个业务版图,“绿能宝”在里面的地位应该处于培育阶段,只是一个概念,电站投资、开发、运营还是当前主要。
总结而言,光伏发电行业与融资租赁的结合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必然。光伏发电有着长期稳定的发电售电收益,而融资租赁正是一种看重项目稳定收益的融资方式,虽然目前双方相互都不是很了解,两者的结合仍然有着很多要解决的问题。按照每年约15GW的新增装机容量,每年将有一千多亿的资金需求,这样大规模的资金需求和极具后发力量的分布式光伏,需要积极探索除银行之外的其他融资渠道。而融资租赁已经接近三万亿的资产规模,在传统制造业低迷、宏观经济下滑、政府融资平台受限制,调整资产结构是必然,涉足并积极开拓包括光伏业在内的新能源领域也势在必行。结论一:光伏电站+融资租赁,合作空间很大,现状是互不了解。
就“绿能宝”而言,其身处的互联网金融环境可能对之不利,产品即使做得很有特色,也容易淹没在一千多家的P2P网站(两者区别?观众傻傻看不清楚)的汪洋大海之中。现在由众多具备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P2P转让的普遍收益率都在10%—15%的水平,相较于“绿能宝”的9%的收益率高出很多,而且这些融资租赁公司拿出来交易的项目大多集中于生产设备等大众容易理解的资产,另外还引入融资租赁公司回购、担保公司的担保(至少在投资者看来这样有更多保障),而光伏电站和太阳能电池板等,大众了解的情况真的不多,委托租赁的模式又将项目的主要风险转嫁给对光伏电站并不熟悉的普通大众(评价一座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任务量太大了),提供一个有着29000万美元注册资本(要是一起挤兑多少都得被挤垮啊)的美太投资提供3天内回购,另外一个“绿能宝”相当于虽然在期限上匹配了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收期,却另一方面不讨投资者喜欢,毕竟一个新平台上来就要借10年的钱大家都觉得不靠谱。(我哪有什么闲钱可以投10年啊!)因而综合而言,其推广普及之路可想而知绝对不会顺利。(“美橙1号”近一个亿的融资额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筹集完 ︶︿︶)结论二:光伏电站+互联网金融,理论毫无瑕疵,现状是竞争堪忧。
SPI在互联网金融和融资租赁方式上探索了一条新的道路,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在国内现阶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主动创新,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迫不得已。因为对于光伏发电企业来说,希望获得的是成本更低、期限更长的银行贷款,而现在互联网金融,亦或是融资租赁,其成本都高于银行,而其期限却都短于银行,我想仅仅能当作一种尝试、一种补充——如果有足够的银行贷款,谁愿意搞这么复杂呀!业内真正能寄希望的是光伏电站的资产证券化,这一种渠道广、成本低、期限长的表外融资。结论三: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光伏电站,开阔了眼界,能吸引眼球,但看热闹的居多。
相对于之前联合光伏众筹和这次SPI发起的委托租赁产品,其实我更看好的是小额的众筹,即光伏应用产品(这个应该是汉能的强项)而不是光伏电站。(例如太阳会众筹 - 中国首家新能源O2O众筹平台)但是另一方面我也觉得,光伏电站开发商上线P2P、众筹类平台是一个积极的尝试,因为这是一条直接融资的路,跟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对P2P平台跃跃欲试一样,这条路不管怎么难走,都应该提前入场尝新。我们应该为SPI这次新的尝试点赞,能让普通大众熟知光伏发电这一概念,都是为新能源发展做了贡献。至于SPI是否能像曾经的赛维LDK一样再次成就一个奇迹?前途光明道路漫长,我们拭目以待!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