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县企业局5月24日为将在射水市海老江地区粉煤灰处理场建设的4.5MW“富山新港光伏电站(暂称)”举行了动工仪式。事业用地是富山新港临海工业用地的一部分,利用了部分(6.9万m2)填埋了粉煤灰的土地。
“富山新港光伏电站(暂称)”的完工示意图(出处:富山县企业局)
工程总投资约为20.6亿日元,全部为富山县企业局的自有资金。电气设备的施工由新荣电设公司(富山市)负责。土木及基础工程分四部分外包给了不同的建筑商。预计将设置太阳能电池板约2万张,年发电量约为480万kWh。
富山县企业局是以公营企业的身份经营电力业务的,拥有19座水力发电站。光伏电站是继“神通川净水厂光伏电站”(输出功率为1.75MW)之后的第二座。不过,神通川净水厂光伏电站利用了净水厂的闲置土地,定位为工业用水业务的附带业务,因此,“富山新港光伏电站”是首次作为电力业务开展的光伏电站。
富山县在用县有土地开展光伏发电业务时,基本是采用将土地出租给民营企业的方式。县内最大规模的百万光伏电站“SGET富山百万光伏电站”(输出功率为7.7MW)就是民营企业租赁县有地建设的。“富山新港光伏电站”由于是利用粉煤灰处理场这种特殊用地建设的,因此是由企业局直接建设和运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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