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根据文件,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
专家表示,这既是中国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完成的规定动作,也是中国政府向国内外宣示中国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的决心和态度。
实现减排目标需很大努力
与2009年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20年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相比,这次公布的目标减排力度要大得多。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说:“这是非常有力的目标,也需要很大努力才能实现。”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即使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自主贡献的碳强度目标也是有力度的。
他估算,60%-65%的目标,意味着2005-2030年期间碳强度年均下降率必须维持在3.6%-4.1%。而美国和欧盟1990年以来的碳强度年均降幅都约为2.3%,低碳转型表现突出的英国和德国也仅为3%和2.5%。
目标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20%左右。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主任杜祥琬说,虽然以煤为主是我国能源结构的天然禀赋,但我们仍需努力推进低碳高效地使用煤炭,同时增加非化石能源比例。“这也就体现了能源革命的内涵,从黑色高碳逐步走向绿色低碳。”
目标还提出,到2030年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杜祥琬说,此前的目标是到2020年要增加13亿立方米。而实际上去年我国森林蓄积量已比2005年增加了21.88亿立方米,所以说已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专家表示,由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能源消耗不可避免会增长,加上中国能源结构主要以煤炭为主,所以从目前开始,要从相对减排进一步做到控制总量,进而在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的目标。
内在转型需求同外部期待的共鸣
专家认为,自主贡献目标的提出,将促使中国实现发展路径创新,走出一条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要实现目标,一方面要改变能源结构,从黑色高碳到绿色低碳;另一方面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粗放低效走向节约高效,倒逼中国绿色发展转型。
这两条路径都在中国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政策和措施中都得到了印证:
——要提高煤炭集中高效发电比例,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要降至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左右;
——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
……
除了具体措施,中国还将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杜祥琬说,目前全面奔小康的一大短板是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只有从指导思想上重视绿色低碳,才能实现绿水青山。
他说,自主贡献的措施不是对经济造成了损害,而是让经济更健康。“中国要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内在需求与国际社会的期待是高度一致的。”
“中国水泥生产量是全世界的60%,水泥耗能大,可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水泥吗?”杜祥琬说,要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耗能产业的过快增长;同时发展耗能低的新兴产业、服务业,倒逼中国绿色发展转型,从而实现“碧水蓝天”和“美丽中国”。
推动巴黎会议达成全面、平衡协议
中国自主贡献文件提出,中国致力于不断加强公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与各方一道携手推动将于年底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会议达成一个全面、平衡、有力度的协议。
目前,要达成协议,分歧主要集中在减排责任的分配和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技术开发和转让等问题上。
何建坤表示,2015年协议谈判不应仅仅聚焦发展中国家参与减缓的问题,还必须同时解决资金和技术的问题。
中方主张谈判结果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充分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不同的历史责任、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全面平衡体现减缓、适应、资金、技术开发和转让、能力建设、行动和支持的透明度等六个要素。
专家指出,发达国家在其200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导致了目前的气候变化。发展中国家是气候变化的主要受害者,发达国家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应率先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强制量化减排义务,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发展中国家则应根据各自国情,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自主采取力所能及的减缓和适应行动。
何建坤表示,尽管困难重重,相信巴黎气候大会能够达成一个“前进一步”的协议。日前中欧共同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已显示出积极的动向,为即将到来的巴黎气候谈判注入了信心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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