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副局长雷金娥带队,西北能源监管局与陕西省能源局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陕西省电力公司开展了光伏发电发展情况现场监管调研。
本次现场监管调研既是“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
调研组听取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光伏发电发展情况、电网接纳能力、项目接网服务及运行结算等情况的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
调研获悉,陕西已确定的光伏发电项目为368.3万千瓦(其中304.3万千瓦项目分布在榆林地区),目前已有214万千瓦项目完成了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截至2015年4月30日,陕西已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65个,并网容量2.29万千瓦,接入电压等级覆盖220伏至10千伏;预计2015年申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29个,装机容量4.6212万千瓦。2015至2020年,陕西光伏消纳能力为500至850万千瓦。其中榆林在陕北至关中二通道建成前光伏消纳能力为50至80万千瓦,二通道建成后光伏消纳能力将提高到270万千瓦。目前,陕西光伏产业整体保持健康发展态势,可基本实现光伏发电的优先、全额收购,但榆林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与电网消纳能力有限的矛盾将日益凸显,需提前谋划,提高榆林当地消纳能力和送出能力。
雷金娥副局长认真听取了陕西省电力公司的汇报;再次强调了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了陕西省电力公司所做的大量工作;指出了陕西光伏发电发展在指标、接入、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陕西省电力公司对于分布式光伏,积极转变基层工作人员的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和服务问题,做好项目的接网、结算等工作;对于集中式光伏电站,加强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好项目备案、实施方案项目筛选、接网意见出具等环节的工作,同时加大资源富集区的电网投资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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