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7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政府签署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政府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张家口中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中环能源”),双方在平等互利、
精诚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张家口中环能源在康保县开发太阳能光伏发电
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协议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署协议情况
1、协议主体
甲方: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政府
乙方:张家口中环能源有限公司
2、合同的主要内容
张家口中环能源将在康保县区域内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光伏发电项目,并根
据康保县的太阳能资源及光伏电站建设条件依次选址、分期开发,并编制整体开发规划。
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政府全力协助公司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场建设,做好当地的协调
工作,确保项目工程依法顺利实施。张家口中环能源具体负责项目工程的实施。项目工
程备案和开发建设按照河北省关于太阳能资源开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严格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康保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对公司未来高效光伏电站业务实施全国化产业布局、
全球化商业布局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2、公司与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充分利用张家口康保县良好的光照资
源,建设100MW高效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促进了公司长远战略规划的实施。
3、康保县光伏发电项目是公司在河北省新能源电站规划的一部分,由公司在河北
省张家口投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在电站运营模式上包
括但不限于出售、合作运营以及项目公司自营等模式。该项目对公司2015年的业绩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0 日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