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HYG2015009
所属行业:电力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招标人: 天宏阳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天宏阳光十三师红星四场二期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2 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地区。
3 招标范围:
3.1 20MW光伏电站站区(含35kV 开关站)土建、安装、调试、试验,负责甲供设备材料外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总承包;
3.2 35kV送出线路、110KV升压站35kV并网间隔配套接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涉网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调试试验、并网验收及240小时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移交生产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3.3 工程建设过程及并网验收过程全部手续批文办理、检测\验收委托及取得验收报告。
3.4 设备材料应符合天宏阳光技术要求。生产运维物资应满足天宏阳光物资清单;设备铭牌、标牌制作应符合天宏阳光的材料及规格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如有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一切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本次招标项目的付款方式:
4.1 预付款: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收到总包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核对无误后,向总包方支付合同固定总价的10%:
4.1.1合同固定总价10%的财务收据1份;
4.1.2由总包方银行出具的以发包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4.1.3支付时扣除发包方现场已施工安装的形象工程费51140.83元。
4.2合同进度款支付
4.2.1项目施工文件、方案、人员资质报送齐全,土建基础图纸到场,具备开工条件且已开工建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
4.2.2组件全部安装完成、安评、水保、环保、消防及防护堤经验收合格取得报告、质检首次监督检查完成、并网手续已办理并通过电网公司验收后,经发包方、监理现场人员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2.3项目全部容量并网发电、240小时试运行性能考核通过且取得发包方《工程启动与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后1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2.4设计、设备、施工质量缺陷整改完成、不完善项全部处理完善、系统性能效率达到要求、施工资料组卷、各项批文及报告组卷、竣工图纸等全部完成移交验收很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3质保金支付:
招标方颁发的《项目竣工验收证书》后满一年,支付合同总价的5%。
支付进度款应具有的条件:1、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表;2、符合光伏电站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规范和要求并有甲方代表的隐蔽工程、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验收签字报验表;3、工程建设过程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完成确认明细表;4、资料与进度同步;5、提供合同要求的对等金额的发票 。
5建设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总包方在10日内具备并符合工程施工条件,于2015年11月20日前并网发电;2015年11月21日开始240小时性能考核试验;2015年12月30日前达到移交生产验收标准;于2016年1月30日前完成尾工、缺陷整改和不完善项处理及工程竣工验收。
6 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能够承担相应法律、经济、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由两个(或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且依法缴纳税收,有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组织;
4)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有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
5)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 应有20MW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7 报名时间及要求:
1)符合上述第4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5年8月 14日至2015年8月 20日,每日9时至18时(北京时间),按以下方式报名:
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联系邮箱。(见后)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
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执照许可证、有关签定材料;和上述第4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相关资料等。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资格。
2)潜在投标人收到天宏阳光投标邀请函,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不含发票售后不退。
8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暂定为2015年8月20日 10点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顺义区马坡镇复兴四街3号金蝶软件园A座803
9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宏阳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顺义区马坡镇复兴四街3号金蝶软件园A座803
邮 编:101300
联 系 人:刘瑶
邮 箱:yaoi.liu@hongsolar.com.cn
联系电话:13811247397
010-60498799转8029
备注:报名审核通过后,各潜在投标人将标书费电汇底单扫描后发至联系人邮箱。标书费经确认后(以汇款回单为准),联系人统一把标书发至各厂商邮箱内。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户 名: |
天宏阳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银行帐号: |
1100 6116 2018 0101 90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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