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想的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5]342号)的要求,先开展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调剂工作,宿迁市中建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中建材郑楼镇二期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发电项目申请调增8MW渔光互补规模。
为充分利用洋河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宿迁市中建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利用宿迁市光伏产业优势,在保证10MW项目按时完工的前提下,申请调增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发电项目。基本情况如下:本项目规划用地300亩(约20万平方米);建成后年发电922.71万度,每年可替代常规能源3321.77吨的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碳9199.46吨,二氧化硫276.82吨,氮氧化物1138.41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1.已完成土地租赁并支付土地租金;2.已完成现场三通工作;3.已取得国土部门证明;4.在建10MW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已考虑远景规模18MW方案,并取得市供电公司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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