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
你师《关于五家渠利商六师芳草湖农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管理区)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师发〔2015〕64号)业经兵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五家渠利商六师芳草湖农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管理区)建设项目项目使用六师国有未利用地0.6667公顷。
本批复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0.6667公顷,以有偿方式作为五家渠利商六师芳草湖农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管理区)建设项目用地。
二、请你师按照安置补偿方案做好相关补偿工作。
三、抓紧做好供地工作。师国土资源局要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做好相关土地供应和监管工作,并及时将供地情况报我局备案。
兵团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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