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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共和二期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15-09-08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浏览:33555    评论:0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共和二期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共和二期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装机容量20MWp,本项目位于光伏发电园区规划的Ⅰ-3号地块,于建于Ⅰ-5号、Ⅰ-4号、Ⅰ-9号、Ⅰ-10号、Ⅰ-11号地块内的光伏电站公用一座110kV汇集升压站。本工程电站占地面积约为659.8亩,呈矩形布置,管理区位于电站北侧。管理区主要布置有生产楼、水泵房等建筑物,管理区道路与生产楼连接。生产区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器室、35kV箱式变及检修通道等。

我单位于2014年11月委托青海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规划的Ⅰ-3号地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宁

电子邮件:516525060@qq。com

联系电话:0971-618167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海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49号

邮 编:810000

联系人:王芸芳

电子邮件:qhkjzx@163。com

联系电话:0971-6303151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议

拟建工程为非污染型生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选址合理,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且光伏发电的运营过程本是一个清洁能源的利用过程,基本不存在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只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保角度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建设的基本态度(支持、反对)及其原因;

2)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1)工程建设期间应做到标准化管理,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2)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实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治污和生态保护措施。(3)加强用水管理,提高节水意识,提倡经济用水,减少浪费水资源。(4)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意识教育。(5)严格实施环保措施,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3)其他建议。

六、公示时间

当地新闻报纸上连续公示七天

七、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直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以直接向海南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科提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海南州环保局环境监管科联系电话:0974-8512330。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名称: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评编制单位名称:青海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201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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