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联合主办的“2015中国光伏大会暨展览会”(以下简称PVCEC2015)将于2015年10月13-15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办。此次大会是在《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出台后,我国光伏行业逐渐回暖的背景下,在北京举办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光伏专业大会,同期还将举行第四届(2015)光伏领袖峰会、第十五届中国光伏学术年会、行业领军者论坛、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年会等论坛活动(具体大会议程见附件2)。目前国内主要光伏企业已报名参展参会,预计参观人数达2万余人,参展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章程》,兹定于2015年10 月12日在PVCEC 2015期间组织召开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补选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审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14-2015年度工作总结》,审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14-2015年度财务决算》等事项。
(二)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补选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审议第一届副理事长人员变更,审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审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16年度财务预算》,审议通过无故未缴纳会费会员退会名单,向理事会通报加入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等相关事项。
会议期间将会向各参会代表发送《2014-2015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精简版)》,光伏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协会组织召开的会议部分演讲嘉宾PPT,MIT、SolarPowerEurope(原EPIA)等研究机构英文报告译文,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14-2015年度工作总结视频,协会赴印考察视频以及其他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二、会议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2日,14:00-17:2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W201会议室
三、通知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并于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反馈至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处,每单位限1-2人,会员代表大会不收取参会费用,参会人员住宿费用自理。
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因此,为确保此次会议顺利召开,请各会员单位务必预留时间派代表参会。
为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经与合作单位协商,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代表注册参加第四届光伏领袖峰会及第十五届中国光伏学术年会可以享受八折优惠,另每个会员单位有一个免费参加10月13日开幕式及论坛的名额。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江华,电话:010-68200513/13661246091,邮箱:cpiacn@163.com
附件1:参会回执表
附件2:PVCEC邀请函(议程中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地址有误,以通知为准)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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