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函[2015]475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8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联合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了14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含试点领域和数量),现予公布。
请各地区根据名单(见附件),结合《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组织下一步工作。如试点领域及数量确有必要进行调整,试点地区需正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变更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袁 令 010-68205367
传 真:010-6820536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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