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政策及成效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6%的发展目标。为推动规划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相关委办局联合发布实施了多项鼓励政策,在政策推动下,截止2014年,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约为41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6%左右,提前1年完成发展目标。
1. 在光伏领域。2009年,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四部门发布实施《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对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按照1元/瓦·年的标准给予连续3年的补贴。政策发布之后,我市连续实施了“金太阳示范工程”、“阳光校园示范工程”,并启动建设海淀、顺义两个国家级光伏示范区建设,截止目前,太阳能光伏装机规模从2010年前不足3兆瓦增长到了160兆瓦,已核准和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达到380兆瓦。
在太阳能光热领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实施了《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政策,明确了新建居民住宅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强制性要求。
在以上政策推动下,我市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和水平显著提升。截止2014年,太阳能利用总量约为183.3万吨标准煤,“十二五”前4年,太阳能利用量年均增长6.4%,利用总量增加25.7%。
2. 在地热及热泵应用领域。我委联合相关部门分别于2006年和2013年发布实施了《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地热能开发及热泵系统利用实施意见》,今年年内,我委还将发布实施《再生水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两项标准。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市地热及热泵利用规模迅速增加,利用方式和领域不断拓宽,在未来科技城、顺义汽车产业基地、延庆新城等一批地热及热泵系统供暖重大工程的带动下,我市热泵供暖服务面积累计达4600万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的5%以上。“十二五”前4年,地热及热泵系统利用量年均增长20.2%,利用总量翻番。
3. 在生物质能领域。受资源及环境的限制,北京市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源应用发展空间较小,但城市生活垃圾等生物质能资源丰富,在《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等政策的推动下,我市建成了鲁家山、高安屯、阿苏卫等垃圾焚烧和填埋气等大型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同时建成了德青源禽类粪便沼气发电工程。2014年,生物质能发电利用总量约为36.4万吨标准煤,发电装机容量累计达到147兆瓦。
4. 在风能利用领域。我市以绿色奥运为契机,在延庆官厅水库建设了风力发电工程,目前已完成官厅风电场一期、二期、二期加密、三期项目的建设,四期至八期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截至目前,北京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年发电量约4亿千瓦时。
二、近期重点项目
今年,除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外,我市其他类型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1. 9月25日,官厅风电场三期工程并网发电,我市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官厅风电场三期工程装机规模49.5兆瓦,预计年发电量为1亿度,三期工程并网后,官厅风电场年发电量将达到4亿度,相当于20万个家庭一年的用电量。
“十三五”时期,我市将重点推进官厅风电场4-8期工程和昌平青灰岭风电工程建设,到2020年,力争风电装机规模达到500兆瓦。
2. 2月13日,我市首座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华电密云20兆瓦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我市实现光伏地面电站建设的新突破。该项目预计年发电量为2300万度,相当于1万个家庭一年的用电量。此外,延庆30兆瓦光伏地面电站预计年内也将实现并网发电,届时,我市光伏地面电站装机规模将达到50兆瓦。
三、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状况
1. 科技创新全国领先。
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研发实力雄厚,建成了风电设备及系统技术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输配电及节电技术等5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恒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了企业、研发机构、产业联盟相互促进的创新格局。在光热发电技术、非晶硅薄膜电池生产线成套装备技术、大型风电关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等领域创新优势明显。
2. 技术服务优势突出。
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领域,围绕系统集成、成套设备供应、整体解决方案、检测认证等高附加值环节,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技术服务企业和中介机构。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权威检测认证机构的服务在国内自愿性产品认证领域排名第一,占据了国内太阳能和风能检测认证60%以上的市场份额;华清地热集勘察、设计、运管为一体的地热整体解决方案竞争优势明显。
3. 示范工程屡创第一。
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和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实现了国内多个第一。在项目建设方面,建成了我国第一个太阳能热发电实验项目(中科院延庆1兆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第一个省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线监测平台、第一个大型禽类粪便沼气发电工程(德青源沼气发电工程)、第一个大型再生水热泵供暖制冷集中应用项目(奥运村再生水热泵项目);在机制创新方面,成立了第一个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联盟、第一个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技术委员会、第一个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此外,我市还开展了延庆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亦庄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顺义、海淀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昌平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建设,为全市大规模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奠定了基础。
四、下一步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考虑
在“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在新能源领域率先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融入城市能源供应体系,以发电和供热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全面推进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地热、热泵供热,有序推进垃圾发电和风电,增大外调绿色电力。初步测算,到“十三五”末期,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8%以上,成为全市能源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
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立法。为我市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建立持续、稳定的法律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考核、配额分配、绿电交易、信息发布等制度,多管齐下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同时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导向机制、信息公示机制、市场信用机制,引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良性发展。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光伏发电、余热热泵等相关技术标准,逐步形成较为全面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开展金融创新。结合市金融工作局开展的绿色债券发行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发行以鼓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目的绿色债券,联合市金融工作局开展金融机构和新能源企业对接,促进金融产品开发,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加快新能源微电网技术应用,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加快研究推进我市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具体措施,以分布式光伏、冷热电三联供、相变储能等新能源技术为基础,综合大数据、信息、自控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能源微电网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快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海淀、延庆等区域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落地。鼓励在新能源微电网建设中,按照能源互联网的理念,采用先进的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实现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智能化匹配及协同运行,以新业态方式参与电力市场,形成高效清洁的能源利用新载体。
三是加强合作,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北京市城市规模大,能源消费总量高,但资源有限,不能满足全市较高的绿色能源使用需求。河北省及周边地区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特别是张家口市正在建设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空间很大。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合作,以延庆县为先行试点地区,实施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示范项目,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同时,将北京市的先进技术研发能力、大型企业投资和项目开发能力以及巨大的市场需求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丰富的资源禀赋进行对接,形成良性的发展模式,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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