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经验
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光伏发电项目存在着种种风险,如政策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光照资源不确定性风险等。随着全球光伏装机容量的增长,事故的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上升。尽管图1-1和图1-2显示的数据仅为德国的,但仍表明了光伏发电行业面临的复杂风险。
图1-1 基于事故发生频率的光伏电站风险因素评估 - 德国经验
数据来源:MannheimerVersicherung& TUV Rheinland
图1-2 基于损失赔偿金额的光伏电站风险因素评估 - 德国经验
数据来源:MannheimerVersicherung& TUV Rheinland
欧美国家光伏保险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相对成熟。20世纪80 年代,最初应用于光伏行业的保险产品仅有火险和风暴险。随后产生了工程保险(含火险和风暴险)。经过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保险产品发展至今已能覆盖光伏行业的各个环节,如光伏设备生产、运输,光伏场前期开发、土建、吊装、 运行、维护等。目前,国际光伏保险市场上还出现了与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项目相关的保险产品和贯穿光伏项目全过程的综合性保险产品。
二、中国现状
预计到2020年,中国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至少超过100GW,然而,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相比,中国光伏保险的发展相对缓慢,一方面,光伏企业对保险的作用认识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与欧美国家相比,中国保险业在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费率水平,事故发生后的理赔服务以及专业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深度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目前,中国光伏保险面临如下的挑战:
1、光伏行业快速规模化发展的潜在风险较大
中国的光伏行业发展仍处于快速规模化发展期,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此外,中国光伏设备制造市场竞争激烈,存在低价竞争的现象。业内普遍认为价格的大幅度下降可能影响光伏发电系统的质量,进一步影响保险公司大规模进入光伏行业的速度。
2、企业缺乏对保险作用和价值的正确认识
目前,中国的部分光伏企业保险意识淡薄。一方面,企业更专注于产品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尚未考虑利用保险来转移风险。另一方面,企业通常只购买企业财产险、建筑安装工程险等传统型保险产品,而忽略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营业中断险等其他重要的险种,这种做法难以全面覆盖企业面临的风险。特别是,投保企业对保险的认识不充分,认为出险后保险公司必须赔付所有损失。但事实上,不在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的风险和损失是需要投保企业自担的,并不能全部依赖保险。
图2-1 光伏企业购买保险种类的分布
数据来源:根据对业内代表企业和专家访谈获得
3、保险业缺乏大规模介入光伏行业的条件和能力
由于缺乏长时间的光伏设备运行和故障数据,保险公司难以确切掌握光伏项目的出险和赔付状况,阻碍了保险在光伏领域的大规模应用。尽管中国有部分保险公司进入光伏领域的时间已超过10年,但大多数保险公司是在2006年之后才开始关注光伏保险这一领域并积累相关数据。中国光伏行业发展很快,行业风险及损失率日增,仅凭近几年的理赔数据和经验,保险公司难以对光伏行业的风险概率、损失程度有准确的定位、量化和分级。
此外,缺乏长时间的承保数据和经验,也导致保险公司在开发保险产品时存在困难。目前,中国的保险产品大多参考国外保险公司的类似产品或根据同类产品在其它行业应用的经验而设计的,这些产品不能完全覆盖中国光伏设备或光伏发电项目面临的风险类型及损失程度,存在一定偏差。
4、光伏保险的市场规模偏小,盈利水平偏低
由于中国光伏保险产品多集中在财产险、运输险、建安险、灾害险等领域,这就使得光伏保险的存在高风险、高赔付的状况,目前保险公司经营这一业务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在保费严重不充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表示现阶段难以拿出大规模的资金来实施针对光伏领域 的风险查勘、防损建议及产品开发。中国光伏保险发展滞后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
5、中国缺乏推动光伏保险发展的有效机制
在欧洲和美国,项目融资是光伏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保险公司和银行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在这种模式下,投资回报与项目收益直接挂钩,投资商会积极寻求必要的风险分散和控制措施。因此,投资商更青睐已投保的光伏项目,有时候甚至会主动要求项目业主购买保险。
中国主要的光伏开发商是国有电力集团或能源公司,银行是他们获得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鉴于集团或总公司的还贷能力,银行并不是通过单个项目来审批贷款,而是直接授信给集 团或总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会详细评估单个项目的风险程度和盈亏情况,更不会考虑项目是否通过投保的方式分散风险。因此,中国光伏保险的发展缺少了一项重要的推动因素。
三、主要建议
未来中国光伏保险的发展重点是实现保险业在光伏行业的广泛、成熟应用,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成为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当前,光伏保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不能仅靠保险业一方解决,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我们参考欧美国家光伏保险发展过程中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从政府部门、保险业、光伏行业等利益相关方的层面提出建议,为推动中国光伏保险的发展提供参考。
1、对政府部门的建议
明确光伏行业的发展目标,确保光伏行业稳定、持续地规模化发展,给市场和投资者良好的发展预期,加大对光伏保险的引导;
尽快完善光伏行业标准体系,规范行业发展,便于保险公司根据标准界定保障责任和范围,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推动建立光伏设备部件更换和各类光伏事故的定期报告制度,对设备质量问题进行监管;
在充分收集数据的基础上,由国家商业保险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各保险公司建立光伏行业的纯风险损失率表,引导光伏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由政府部门联合保险业、光伏行业、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尝试建立“光伏保险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共享。
2、对保险业的建议
提高风险管理意识,积极与光伏企业合作,引导光伏企业共同实施风险管控;
通过完善保险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改善理赔服务等方式,加大在光伏保险市场上的参与度;
提高自身专业技术实力和能力建设;
积极与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开展合作。
3、对光伏企业的建议
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正确认识保险的作用和价值;
在利用保险转移行业部分风险的同时,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措施降低行业 风险,增强保险公司进入光伏行业的信心;
鼓励有关企业建立光伏设备维修服务专业机构,改善当前光伏设备定损、维修与保险公司难以达成一致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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