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11月1日电(记者钱铮)日本政府1日起推行家庭、学校等安装的太阳能设备发电剩余电力收购新制度,电力公司以每千瓦时48日元的价格购买剩余电力,新价格是原先的2倍。
新制度的实施将能促进太阳能发电设备的普及,有助于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不过,电力公司会把增加的成本转嫁到电费上,由未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的用户承担一定程度的费用,会增加国民的经济负担。
迄今为止,日本的电力公司都是自愿收购安装了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家庭、学校等用不完的电力,收购价格为每千瓦时24日元。新制度把原先的收购价格翻倍,还规定电力公司有在10年内收购剩余电力的义务。
目前,日本新建住宅如果加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每户需要增加费用约180万日元。根据经济产业省的估算,在获得国家或地方政府补助金的前提下,再考虑出售剩余电力的收入以及太阳能发电设备节约电费的效果,那么加装太阳能发电设备的成本大约10年可以收回。因此,本次剩余电力收购价格翻倍,对正在考虑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的人群来说,无疑起到了助推剂的效果。
日本原先是太阳能发电领先的国家,截至2004年,日本国内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容量总计达113万千瓦,居世界首位。但是后来,日本取消了面向住宅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的补助金制度,而德国从2004年开始的收购制度以3倍于普通电力的费用收购太阳能发电的全部电力。2005年德国安装的太阳能发电设备累积容量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为了夺回世界第一的宝座,同时遏制全球气候变暖,日本政府于2009年1月恢复了补助金制度,并于2月决定实施剩余电力收购制度。
这两项制度正使日本国内的太阳能市场重新焕发活力。夏普公司社长片山干雄日前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说,夏普国内太阳能电池业务2009年度后半期的销售额预计将实现同比增长62%,达到1037亿日元。
日本政府也把此次推行的收购制度定位为应对气候变暖的一张王牌,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充收购的对象范围。经济产业大臣直岛正行说,政府将在11月建立一个项目小组,探讨收购源自风力、地热等所有可再生能源的全部电力,为两年后的正式实施制订相应计划。
但是,电力公司会把一年收购电力的费用转嫁到下一年度的电费中去。从2010年4月起,电费就会小幅上涨,而到2011年4月份之后,平均每个家庭每月要多缴纳电费30日元至100日元。因此,如何在气候变暖对策和国民经济负担之间找到平衡,是日本政府必须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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