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案,易事特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易事特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易事特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易事特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也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的存在,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易事特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将较小,可能导致易事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
本次发行后,东方集团仍为易事特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后,东方集团仍为易事特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易事特表示:太阳能光伏发电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把握市场机遇,从而实现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易事特具备实施光伏电站的能 力和项目成功经验,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整合易事特业务优势,实现易事特在能源互联网产业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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