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沭阳县首批5户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县发改局集中备案,这是《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后,沭阳县首批获备的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这些项目的备案不仅是沭阳县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用上的重要尝试,也对沭阳县的节能减排和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备案的5个项目合计装机容量49千瓦,设计年发电量13.8万千瓦时,预计年发电量10.76万千瓦时,设计年发电量13.8万千瓦时,预计年发电量10.76万千瓦时。所发电力以自用为主,自用比例达50%以上;余额电量全部并入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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