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在被问及欧委会对中欧光伏案最低限价调整机制复审调查结果时,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11月4日,欧委会作出披露,基本认同中方的抗辩意见,欧委会拟终止该项调查。
沈丹阳表示,欧委会于今年5月5日对最低限价调整机制发起期中复审。申请方指控中国企业大量申报低价,拉低了基准价格,要求将中国企业报价从作为最低限价调整依据的彭博社价格指数中排除,意在通过复审抬高最低限价,提高中国产品进入欧盟的价格门槛。
沈丹阳表示,商务部为此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进行积极的法律抗辩,并与欧委会调查机关进行多次磋商。11月4日,欧委会作出披露,基本认同中方的抗辩意见,指出中国企业报价增加是因为中国光伏产品市场份额扩大,而且中国价格的降幅并未大于国际价格,两种价格走势相近。也就是说,包含中国价格在内的现行基准价格,能够反映全球光伏产品价格总体情况,不需要改变。鉴此,欧委会拟终止该项调查。
沈丹阳还表示,接下来商务部将继续与欧委会加强沟通和协商,争取早日恢复光伏产品的自由贸易,促进清洁能源的广泛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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