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湖南能源监管办会同省能源局组织有关电网企业和风电投资企业,召开湖南风电送出工程补充核准协调会,积极推进第二批9个风电送出工程项目回购工作。
会议通报了全国和我省电源自建送出工程回购工作最新进展和要求,听取了企业落实启动会议精神及核准支持性文件办理进展等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办理补充核准中的主要困难和具体诉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和省能源局针对企业提出的核准主体、申报主体、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等疑惑,给予了重点解答,明确了湖南第二批回购项目简化补充核准程序和要求。
协调会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共识。最后,湖南能源监管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充分肯定了电网企业和风电企业的协作精神,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风电企业要抓紧完善核准支持性文件,力争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支持性文件报省电力公司汇总,由省电力公司统一申报核准;二是电网企业和风电企业要加强沟通协调,提早衔接补充核准后的资产评估、工程移交、计量点迁移等相关工作,共同加快第二批项目回购工作进度;三是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要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配合,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接入电网管理与监督办法》、湖南能源监管办《湖南省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确保电源项目与送出工程项目建设同步;四是在下一步协议商定中,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要识大体顾大局,求同存异、平等协商,加快协议签订工作。
省电力公司和五凌电力公司、湘电新能源公司、中电建中南院投资公司、华润新能源公司、中水顾问集团投资公司、中国风电湖南分公司等7家风电投资企业参加了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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