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贵州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启动会暨新闻通气会在贵阳举行。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贵州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付京主持会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贵州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通报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经信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贵安新区、兴义市有关领导就贵州电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贵州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电力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能源企业和中央驻黔媒体、香港驻黔媒体、贵州省内主要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付京主任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印发后,贵州省委、贵州省政府高度重视,抢抓这一重大机遇,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要争取主动、赢得机遇、获得改革红利”。谌贻琴副书记在担任常务副贵州省长期间两次赴京请求国家发改委支持贵州省电改试点工作。秦如培常务副贵州省长、王江平副贵州省长多次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贵州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
付京主任介绍说,通过前期大量工作,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期,《贵州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综合试点方案》)先后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贵州省成为《综合试点方案》全国第一批获批复、开展综合试点的贵州省份之一。国家将贵州作为首批新电改改革实践区的布局既是对贵州省深化电改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重大考验。如何按照国家批复的方案,规范有序、积极稳妥推进,需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紧紧围绕输配电价、电力交易、售电侧和跨贵州省区电力交易,重点突破、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尽早释放改革红利。
张应伟局长宣读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云南贵州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5〕2604号),并介绍了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相关情况。
张应伟局长在介绍电改综合试点对贵州省的重大意义时说,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中发9号文,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提升贵州省电力发展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以下简称国发2号文)将贵州省打造成全国重要能源基地和资源深加工基地,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迫切需要;是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行动指南,促进贵州省电力及能源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解决制约贵州省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全贵州省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最终获得改革红利。
随后,张应伟局长通报了贵州省电改综合试点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并就贵州省电改革综合试点的内容和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进行了详细说明。他说,贵州省电改综合试点要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确保改革有序有效、稳妥推进。主要内容是: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跨贵州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试点。初步安排为:今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输配电价测算方案要求制定贵州省首个监管周期贵州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争取年内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与广东贵州省、南方电网公司共同协商建立和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起草签订“十三五”“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框架协议。2016年6月底前,建成贵州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完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混合所有制模式的贵安新区配售电公司;兴义地方电力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配售电公司。
最后,张应伟局长分析了贵州省电改综合试点的预期效果:通过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改革和规范电网运营模式,加强和完善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标准,为推进电力上网侧和销售侧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力争输配电价总水平在现在的基础上有所降低,推进电价结构趋于合理;合理核定电网企业的准许收入,保障电网合理投资能力;设立平衡账户主要用于平衡输配电价结构等用途,同时对特色优势、新兴产业进行扶持。通过电力市场改革试点,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自主协商交易价格,探索建立煤-电-下游企业的共同利益机制,通过自发的市场调节来达到多方共赢。通过售电侧改革试点,探索社会资本进入新增配售电领域的有效途径,增强配电网建设的投资能力,增强电力用户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通过跨贵州省跨区电力交易改革试点,探索跨贵州省跨区电力交易有效机制,促进“西电东送”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元志通报了贵州省输配电价改革工作有关情况。他说,贵州省输配电价改革基本目标是: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将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式机制上分开。主要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围绕“建机制、强管理”的目标,在贵州电网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理顺和完善政府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贵州省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开展夯实基础。重点任务:一是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科学合理测算电网输配电价,即加强成本约束,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又充分考虑电网正常合理投资和运行维护需要,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三是根据电力用户用电特性,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标准,提高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徐元志副主任说,贵州省输配电价改革的预期效果是:一是实现政府对电力监管方式的转变。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实现了政府对能源监管方式的转变,强化了政府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二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结合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进程,有序放开输配电价以外的其他竞争性环节电价,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或售电主体通过协商、竞价等市场行为自主确定电力价格,达到构建与市场要求相适应的电价形成机制的目标。三是推动实现交易公平的电力市场。通过输配电价改革,核定电网准许收入,推动和实现电网企业公平开放。促进独立市场主体培育,促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或售电主体建立公平、公开的市场交易机制,构建“多买多卖、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交易格局。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宛会东对贵州省深化电力市场体系改革和贵州省电力交易中心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说明。他说,电力市场体系改革,核心是“放开两头”,即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让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自行协商电价和电量,签订交易协议,形成多买多卖的格局。
“放开两头”的主要任务:一是实行注册制。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确定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电力用户的准入标准。凡是符合准入标准的市场主体,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政府定期公布市场主体目录,并实行动态监管。二是丰富和完善交易品种。在现有年度交易、季度竞价交易、挂牌交易的基础上,增加发电权交易、富余水电竞价上网交易、跨贵州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等品种,待市场成熟后,可开展电力期货、衍生品市场。三是推进发电计划改革。逐步放开一定比例的发用电计划,放开部分由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最终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建立优先购电权、优先发电权等制度,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确保维护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运行,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依照规划保障性收购。
宛会东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运行。一是推进公司制改革试点。二是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市场化交易进行决策和监管。三是建设贵州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满足各种交易和市场监管要求,并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接口,能与未来建立的国家级、南方区域级电力交易平台等实现衔接。力争在2016年上半年前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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