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11月23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9.79元/股的发行底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亿元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股票将于11月24日复牌。
此前,2014年11月,方大新能源与萍乡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的合作协议,拟在江西省萍乡市投资、建设、经营总容量500MW的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2015年9月,方大集团东莞松山湖工业园区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
2012年至2014年,方大集团营业收入从13.98亿元增长到19.38亿元,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43亿元,同比增长39.29%。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来方大集团将持续加大对光伏发电业务的投入,同时现有业务经营规模及营业收入也将持续增长,方大集团有必要进行股权融资,以满足方大集团的资本性投入及补充现有业务营运资金的需求。
1、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1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方大新能源拟在江西省芦溪县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20MWp,总投资额为16,800.00万元,该项目由方大新能源在当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方大芦新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萍乡市位于江西省西部,毗邻湖南省。东与宜春、南与吉安相邻,西与湖南醴陵、北与湖南浏阳接壤,是江西对外开放的西大门,芦溪县位于萍乡市东部。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建设其中的13MWp,总投资额为10,898.00万元。
2、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方大新能源拟在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20MWp,总投资额为16,800.00万元,该项目由方大新能源在当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湘东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湘东区位于萍乡市西部。
3、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汽车停车场棚顶6.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
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方大新能源拟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实施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6.3MWp,总投资额为5,292.00万元,该项目由方大新能源在当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新建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新建县位于南昌市西北部,赣江下游西岸,鄱阳湖的南面。
方大集团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均处于江西省,江西省光伏产业发达,具备发展光伏电站的良好条件。
从全国太阳能资源空间分布来看,项目所在地区属于三类地区,适合建设光伏项目。江西省政府对光伏发电产业也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鼓励当地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
2014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56号),提出2017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8GW以上。2014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4]26号)规定,对在江西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再增加每度0.2元的省级财政补贴,补贴期为20年。
2014年9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发布了《关于鼓励促进南昌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再对列入全市年度建设计划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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