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办发〔2015〕1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委、办、局: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原红河州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更名为“红河州促进光伏、风能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聂 明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鞠云昆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何文亮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卫东 州政府副秘书长
包有祥 蒙自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州工信委主任
黄兆坤 州发改委主任
李 玲 州发改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王建新 州财政局局长、州金融办主任(兼)
刘卫明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黎明 州环保局局长
赵国兴 州住建局局长
周永瑜 州规划局局长
喻 波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国庆 州农业局局长
黄德亮 州林业局局长
陈 浩 州水利局局长
李迎春 州安监局局长
庄 斌 州政府扶贫开发办主任
彭海员 州招商局局长
吕凌霄 红河供电局局长
毛宗晦 个旧市政府市长
包 旭 开远市政府市长
姜 伟 蒙自市政府市长
钱桂芹 建水县政府县长
李红芬 石屏县政府县长
余玉龙 弥勒市政府市长
段 颖 泸西县政府县长
和 涛 红河县政府县长
和爱红 元阳县政府县长
李 涛 绿春县政府县长
李雄文 屏边县政府县长
白玉文 金平县政府县长
邓进秀 河口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州能源局局长李玲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职务发生变动的,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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