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放单位范围的通知》(京政发〔2015〕65号),切实做好2016年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工作,我委定于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在北京会议中心(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会议楼报告厅,召开“2016年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动员培训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会议安排(详见附件1)的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二、请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委局)参会并代为通知本辖区内原有重点排放单位(551家)和新增重点排放单位,具体单位名单请从huanzichu408@163.com邮箱下载,密码:123456a。
三、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星期五)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反馈至我委资环处(气候处),其中:重点排放单位参会人员名单由属地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委局)统一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何桂梅、 联系电话:66415588-1158; 庄云鹏; 联系电话:66415588-1154; 传 真:66415776; 邮 箱:hzc@bjp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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