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规模利用与成本下降协调发展
建立规模利用与成本下降联动协调机制,探索光伏发电在部分地区参与市场竞争的模式,通过太阳能发电的持续规模化发展,促进发电成本下降.加快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提升制造水平,提髙太阳电池转涣效率,逐步降低太阳能发电成本、提高其市场竟争力,为太阳能发电的进一步规模化发展莫定基础。到“十三五”末,力争太阳能发电规模较2015年翻两番,成本下降30%。
——坚持应用市场与消纳空间协调发展
激发市场活力允社会创造力,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多元化,创新化发展,协调光伏发电布局与电力负菏分布和电两规划相协调。在就地消纳能力强、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优越及具备特定示范意义的地区优先布局;在具备一定消纳能力、地方积极性高,配套政策好的地区重点布局;在建设条件好.消纳能力弱的地区结合外送通道建设有序布局。
——坚持产业升级与技术进步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优势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完善和升级太阳能发电产业链,以技术进步为核心,推动关键技水创新.全面提高产业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能力,加强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化,以技术进步促近产业斤级,提升产业整体竟争力。
——坚持上游制造与下游市场协调发展
重点支持上游制造企业培养高端技术人才,加强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为下游市场大规模发展创造条件。通过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国内市场,大力支持太阳能全产业链“走出去”,开拓囯际市场,为上游制造产业提供充足市场空间,实现上游制造与下游市场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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