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既解决了农户用电问题,还产生了不少帮扶收益,又是绿色能源产业,是扶贫的一个好路径。”日前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罗志军书记充分肯定光伏扶贫的经验和做法。
在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就有这样一个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去年2月份,省委驻淮阴区帮扶工作队邀请省经信委、常州天合光能的专家经过实地踏勘,筹资500万元,在刘老庄村红色家园小区建装机容量为500千瓦、郑河村绿色家园小区建装机容量为1000千瓦两个屋顶帮扶光伏项目。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省政府办公厅对设备采购、施工组织、电网接入、低压路线改造等工作严格把关,聘请精通业务的监理,每天到项目施工现场巡查设备质量、建设工序等,确保厅驻淮阴区帮扶项目安全高效。截至去年11月底已发电50多万度,全年总收益超70万元。
光伏扶贫,如同援建了个“绿色银行”。省政府办公厅驻淮阴区帮扶工作队队员陈丰华介绍说,光伏发电产出收入不会有大的起伏,旱涝保收,建成后除日常管理和维护较少开支外,不需要再进行大的投入,可以说是一次投入、一劳永逸。项目全部发电都卖给国家电网公司,并享受国家和省的相关补贴政策。项目建成至今最多的一天发电2800度,年均发电量约58万度,既增加了刘老庄乡3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和项目实施地刘老庄村的经济收入,又可使4个村160多户低收入农户直接收益。除了屋顶光伏项目的收入,地方每年还可从租金、用工、直接帮扶等方面受益65万元。
对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收益,省帮扶工作队在分配上实行“两个倾斜”,一方面向省定经济薄弱村倾斜,另一方面向低收入农户倾斜,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直接现金资助等形式,各村把60%收益用于帮扶低收入农户,其余40%部分用于统筹发展村集体经济,直接受益的农户达200多户。
为了实现优质帮扶资产的规范化经营管理,省帮扶工作队明确刘老庄乡政府是项目资产的责任主体,项目纳入集体“三资”进行管理,具体委托乡拓普资产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并明确不得对外出售、转让和抵押项目资产。遇有项目收益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收益分配等情况时,乡里须与省委驻淮阴区帮扶工作队、淮阴区扶贫办、淮阴区经信委等共同协商,并将协调结果适时公开。
“刘老庄乡屋顶光伏项目是全省光伏扶贫的一个典型案例,是绿色发展和共享发展的生动写照,省能源局将认真总结推广刘老庄经验。”“今后,省里有关光伏指标将进一步向帮扶项目倾斜,给更多的贫困人口带来福音,为全省脱贫奔小康工程添砖加瓦。”省发改委新能源处处长唐学文在观摩红色家园小区屋顶光伏发电帮扶项目时表示。(吴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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