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市场关注的“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日前已送审,最终文件名或改为《能源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预计最快本月就将发布。《指导意见》以“互联网+”为手段,构建能源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生态体系,相关上市公司也在积极寻找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商业模式,如售电、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运营等。
据记者此前了解的情况,国家能源局曾在2015年11月12日组织召开能源互联网研讨会,就《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9.55,-0.100,-1.04%)(能源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向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参会企业包括阳光电源、北控清洁能源、江山控股等。在此之前,讨论稿也向业内专家征求了意见。知情人士透露,能源局在修改意见中提出,结合“中国倡议探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的目标,指导意见也应给出这一部分的路线图。
2015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在今年4月启动了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6月正式确定《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大纲》和12个支撑课题,业内曾预计,方案最快2015年年底前发布。工信部作为互联网基础设施主管部门,2015年推动出台各行业“互联网+”的指导性文件,并制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将继续“深化‘互联网+’制造业创新发展,指导编制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路线图”。
信达证券能源互联网首席分析师曹寅表示,“能源互联网行动”的框架包括电动汽车、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着力在能源配售和消费领域进行智能化创新,并突出应用情景,推进能源消费端的互联网化。事实上,这也是目前相关上市公司积极转型能源互联网的应用模式,包括提供售电业务、能源综合管理、电动汽车运营服务商等。
上证报记者在《指导意见(讨论稿)》中看到,能源互联网重点任务是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能源智能化生产和消费设施、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和能源互联信息基础设施。以“互联网+”为手段,构建能源互联网开放共享生态体系,建立新型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和商业运营平台,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智慧应用和增值服务、绿色能源灵活交互等。
用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课题筹备组组长、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的话说,就是“国家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能源互联网的计划、行动。包括一次能源的转化,二次能源怎么发、输配、使用,提高用电效率的同时实现节能减排,以及能源安全、需求波动问题等,运用互联网技术,最终实现能源的互联、对等、开放和共享。”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能源互联网行动”近中期分两个阶段推进,先试点后推广。2016年至2018年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培育能源互联网新的市场主体;2019至2025年,形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环境,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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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征求意见会。这个指导意见还需进一步修改,预计在近期发布。
如果说,2015年是中国能源市场化改革破题之年,那么,2016年将成为攻坚之年。电力改革和油气改革是两大核心。
在电力体制改革的推动下,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不论是全额电量上网,还是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均将得到显著改善。另外,相比光伏和风电价格的下调,生物质发电在解决雾霾方面作用较大,因此电价不受影响,性价比将上升。
国家能源局于12月15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下发《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要求于12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1939.28,-16.150,-0.83%)司。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决定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稿)》(下称《办法》),并于12月28日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当前我国传统能源产能过剩矛盾在不断加剧,煤炭可能面临长期产能过剩局面,而电力过剩的苗头也越来越明显,炼油产能利用率不足70%,在资源约束和环境约束趋紧的条件下,“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要瞄准绿色低碳,2016年力争淘汰落后煤炭落后产能6000万吨,未来三年内暂停新建煤矿项目审批,同时稳妥推进一批沿海核电项目,力争风电新增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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