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利氏光伏业务单元作为全球领先的光伏领域金属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宣布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委员会”)证实了其拥有的中国专利号201010529562.7的专利有效性,并驳回了2015年6月由第三方发起的专利无效的上诉。此外,2015年6月10日,贺利氏向台湾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硕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侵权了贺利氏公司的专利号I432539。
中国大陆地区关于导电银浆的专利权相关法规指出,导电浆料有较低的烧成温度的依赖,精确控制烧成温度并不必要。仅需一个简单的烧穿(fire-through)控制,即使没有氧化铅的存在,即可实现稳定的欧姆接触。从整体效益而言,相比传统的太阳能电池,类似或具有优越性能和特点的太阳能电池将可采用一个更简单和更环保的方式进行生产。
“我们非常满意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决。”贺利氏光伏全球业务单元负责人李海德(Andreas Liebheit)先生表示。同时,李海德先生进一步指出,“贺利氏一直在不断地创新产品和技术,为新一代的创新产品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我们将不断地加强专利权保护,继续坚决捍卫自主知识产权,竭力打击各种专利侵权的行为。”
全球光伏业务单元研发高级副总裁张伟铭博士谈到:“知识产权的有效裁决能促进公司继续向前发展,我们的目标是开发更优质的产品,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显然会给我们的客户带来差异化的产品感受。通过这一复审委员会的裁决,我们可以朝着自己的目标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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