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复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同意我省金寨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要求金寨县人民政府按照《金寨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规划》要求,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利用为核心,创新城镇可再生能源政策发展机制,积极推进县域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能源示范县,能源清洁化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到2025年能源清洁化水平达到国际一流,全县能源消费基本实现由可再生能源提供。
复函明确了金寨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的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推动县域能源生产方式革命。到2020年,建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7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320万千瓦,风电80万千瓦,水电160万千瓦(含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生物质发电10万千瓦。二是积极构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费体系。到2025年,实现城区范围无燃煤(油)区域、100%的家庭用能清洁化、可再生能源占城乡居民生活用能比重达到90%。三是开展精准扶贫和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创新。到2020年,建成40000户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基本覆盖全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将按照国家要求,指导金寨县加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的统筹规划,研究制定支持金寨县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的配套政策,会同国家电网公司协调落实满足示范县建设需要的电力运行及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能源局在可再生能源建设布局、示范项目建设、综合政策协调等方面加大对金寨县的支持力度,及时总结经验,为推动全国可再生能源县域利用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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