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晚间,*ST海润发布公告称,与联合光伏悬而未决的纠纷已达成三方协议,如若顺利推进,将消除仲裁对公司业绩所产生的不确定影响,这将会对公司保壳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根据公告,联合光伏与*ST海润于2015年5月13日签署《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9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合作之框架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合作协议”)。 联合光伏已按照合作协议先后向海润光伏指定的账户合计支付项目收购预付款5亿港元。现全球高增长行业系列基金独立投资组合公司(以下简称“SPC”)与联合光伏、海润光伏达成协议,将由SPC受让联合光伏于合作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责任、义务和所有赔偿申索权及其它追讨转让债项的补救方法,海润光伏亦同意联合光伏将合作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及责任、义务转让给SPC。
根据《转让契据》相关安排,SPC同意受让联合光伏在合作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责任、义务和所有赔偿申索权及其它追讨转让债项的补救方法(包括联合光伏对海润光伏的5亿港元收购预付款本金及资金成本)。
*ST海润表示,根据协议安排,如果三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推进,联合光伏将撤回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中暂估的2亿元港元的违约金风险将不再存在,因此将消除该仲裁事项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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