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消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日,新疆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明确表示:“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贫困户。探索风电、光伏发电扶贫模式,创新多种形式的项目资产受益方法。”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新疆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06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402万千瓦。2015年新增装机容量13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31万千瓦。.
从发电结构来看,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大幅增加,水电发电量197.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65%,占总发电量9.32%;风电发电量147.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6%,占总发电量6.98%;光电发电量45.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0%,占总发电量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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