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召开前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描绘出中国能源互联网未来十年发展的基本雏形。
顶层设计出台
能源互联网是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也被业界视为下一个“风口” ,从“互联网+”国家战略制定到顶层设计出台仅用时一年,更加印证了能源互联网的无限前景。《指导意见》的出台给国内能源行业变革带来巨大想象空间,而能源互联网的市场空间也将逐渐明朗。
此次《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互联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的定义,即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对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综合效率,推动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微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能源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更多强调的是一种互联网的思维,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享经济时代的到来,从之前单一的“一对多”逐渐转变为“多对多”的能源消费结构。
十大任务齐推进
能源互联网将有效推动能源市场的开放和能源产业的升级。根据《指导意见》,能源互联网未来十年规划,将先重点推行试点示范项目,在此基础上,逐渐推动能源互联网的规模化应用,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
整套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的建立,需要从能源行业、通信行业、互联网行业、法律、金融、资本等各方打破垄断,重造能源市场格局。其中包括互联网售电,可再生能源交易,分布式能量管理系统,包括工厂能量管理系统、建筑楼宇能量管理系统、家庭能量管理系统,以及区域能量管理系统、社区能量管理系统等内容。
此次《指导意见》中,明确了能源互联网建设目标和产业发展中的十大重点任务,涉及能源互联网产业链全部内容。包括推动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培育售电商、综合能源运营商和第三方增值服务供应商等新型市场主体;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培育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市场模式;发展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推动能源互联网的关键技术攻关;建设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
“这意味着能源互联网相关技术、装备、管理将同步配套发展,这样能源互联网才能完善,而分布式能源就是协同这些重要发展内容的‘粘合剂’。”黄微说。
主管部门需协同发力
《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给能源互联网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如何让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真正落地才是业内最为关注的热点。《指导意见》指出,“2016-2018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
但据记者了解,在业内人士看来,之前提出的智慧能源系统、能源公社、泛能网理念和相关项目实践,都可以称为是能源互联网的组成单位和雏形,《指导意见》则更进一步用互联网思维引导提升了分布式能源的技术理念。
“未来互联网与分布式能源的融合和实践将为分布式能源项目发展打开新的、更大的市场空间。” 黄微说,“今年即使在现有政策下,分布式能源项目也会成级数增长,产业链也会吸收更多的工种出现。”
能源互联网前景向好,但缺乏相应主管部门的参与则略显举步维艰。2012年,住建部办公厅曾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开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无论分布式能源还是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均应属于城市能源范畴,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主管部门与国家能源相关职能部门未形成很好衔接,一些示范项目始终推进缓慢。
“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开展离不开住建部的参与和主导。住建部及各地建设部门也应该一起牵头,加速具体示范项目的落地。”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委会主任徐晓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他说,包括分布式源在内的能源互联网发展应实现多方共嬴,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国家政策提供路径和导向,但具体路线应交给实践者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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