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意见的》文件。
意见指出,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 ,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根据我国《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总规模15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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