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15GW、总投资1200亿元、户年均收入3000元……这一串串靓丽的数字将光伏扶贫项目推上了舆论风口,光伏扶贫似有全面启动之势。然而,残酷的现实是,扶贫项目资金无来源,地方本就作为贫困县无力也不愿出钱,大多期盼着企业出资,并在光伏项目中压榨企业收益,进而达到扶贫的效果。采访中,上海、山西等多个企业的负责人毫无隐晦的表达了对光伏扶贫项目的绝望。
国家不出钱,地方出不起,扶贫资金来源只剩一纸空文
2015年3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修订稿)》,提出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同时光伏扶贫项目在还贷期内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在巨额补贴利好诱惑下,众多企业不惜采取垫资或直接捐资等方式争取扶贫项目。
试点终归是试点,面对“十三五”15GW雄心勃勃的扶贫规划,国家不再直接给予初始投资补贴,转而将资金来源难题推给地方政府。
国家五部委日前联合对外下发的《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意见》,对最重要的资金来源问题一笔带过。根据《意见》,村级光伏电站贷款部分可由省扶贫资金给予贴息,集中式电站由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
地方政府成解决扶贫资金来源的主体,地方主动性俨然是扶贫项目顺利开展的关键。记者调查发现,扶贫资金来源各地均有所不同。彼时,扶贫试点阶段,还可利用“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模式,有些贫困县国家和当地政府可出资70%,剩余30%则来自企业垫付或银行贷款。但当下,扶贫规模扩大,国家初始补贴取消,融资重担落到县级层面。但贫困县出不起钱,或政府不愿出钱,转而将扶贫落实强加到投资企业头上。可以说,具有指导性的《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意见》,对真正解决资金困境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政府要扶贫,企业要效益,扶不扶两难
目前实施光伏扶贫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政府不愿出钱却不得不“扶”。企业觊觎15GW扶贫规模,却始终将经济效益放到首位,一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由此展开。
专注于分布式电站开发的山西某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山西某县政府甚至为企业开出了这样的条件,建设100KW村级扶贫电站,地方给予50万元补贴,但电站收益与企业无关。“100KW的扶贫电站只给50万,按市场价来算企业肯定赔本,而且当地政府还是事后给钱,风险大又无利可图”,该负责人无奈表示。
政府空手套白狼的心态一直存在,逼着光伏投资企业开始与各地政府谈条件。多位在跑扶贫项目的一线开发人员直言不讳的指出,干扶贫项目肯定赔钱,只得跟不同的政府谈条件,希望在指标或土地资源获取方面得到优惠,以此弥补在扶贫项目中的亏损。这种潜在水下的交易已成为当下调动企业参与光伏扶贫的重要手段。但对中小企业来讲,势单力薄,财力微小,一面贴钱参与扶贫项目,一面投资商业电站找回失去的收益,总体利润被压榨,还得有充足的初始资金。显然这些企业不具备上述实力,参与扶贫项目的积极性很低。
“扶贫扶贫,就是富人扶穷人,是财大气粗的光伏企业才能干的事情。”,上述山西光伏企业负责人形象的描述道。
贴钱做扶贫项目,企业希望从其他地方补回来,紧俏的电站指标成为企业与政府“互惠互利”的博弈砝码。
河北省日前下发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的紧急通知,确定2016年按照扶贫电站、商业电站1:2.5的比例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人口800人,每人每年3000元扶贫资金,扶贫期限20年。投资建设商业电站必须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扶贫电站,企业把扶贫电站中的一部分利润让利给贫困户,以此实现光伏扶贫的目的。
据了解,这种用电站指标逼迫企业扶贫的现象逐渐在各省蔓延,光伏扶贫,不是国家扶贫,是光伏行业在扶贫!15GW的扶贫规模对光伏行业来讲,或许没有太多惊喜。
蹩脚的光伏扶贫呼唤“特殊待遇”
除了缺乏资金来源,政策执行力度弱、扶贫项目无优惠待遇,也是扶贫项目难以开展的主因。
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并未给光伏扶贫项目过多倾斜,光伏扶贫电站与分布式补贴一样,享受该省0.2元/千瓦时补贴,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只强调河北省能源局会同该省扶贫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资金,减免税费等方面支持。
这种模棱两可的表述缺乏具体的扶持标准,执行力也无保证,早已无法让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信服。
上述山西光伏企业的负责人坦言,对国家政策早已毫无信心,此前国家能源局针对分布式光伏电站给予0.42元/千瓦时的补贴,但被国家电网一纸行文叫停,到目前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还是只能拿到脱硫电价。政出多门,执行力无保障,企业参与扶贫项目面临不小风险。
“拿着五部委下发的光伏扶贫文件去找国开行办理优惠贷款,对方直言没有该政策,因为其只根据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来执行,你拿着国家公开发的文件去找具体的县级单位,人家根本不认”,该负责人亲身经历后无奈表示。
光伏企业希望地方政府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各地方单位,或许这种尴尬能够化解。扶贫项目申请手续繁琐,地方主动,成为投资企业反复强调的一句话。
农村落后的电网输送,则是阻碍光伏扶贫推进的另一道屏障。偏远贫困地区电网消纳能力偏弱。部分村组农网尚未改造,线路质量差,电压过低。按照国家电网规定,光伏装机不能超过并网点变压器总容量的30%。农村变压器容量普遍在200~300千瓦,按此计算一个村的装机容量仅为几十千瓦,无法满足光伏扶贫规模的需求。
此外,扶贫电站项目补贴发放流程未简化,是否享受税收减免等尚未确定,在无利可图的前提下缺乏“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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