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最近国家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请问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安排?
答:当前电价方面存在的矛盾较多。从电网方面看,去年8月20日国家将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由于当时通胀压力较大,且金融危机已经给经济发展造成冲击,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购电成本剧增。今年1-8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亏损16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238亿元。如不及时疏导电价,一方面可能影响电网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引导电力需求,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电。从发电方面看,火电企业执行标杆电价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目前各地区的标杆上网电价主要依据机组平均造价、煤价和煤耗制定。由于近年来各地区燃煤机组造价、煤价、煤耗变化较大,而标杆上网电价未能及时调整,各地燃煤电厂经营情况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发电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中西部有些地区如山西、陕西、甘肃等发电企业普遍亏损。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投资的引导作用,需要对标杆电价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从节能减排角度看,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电事业发展迅猛。据统计,自2005年底至2008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增加了868万千瓦,增长了703%,其中,风电装机增长了695%,且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需适当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脱硫电价政策需进一步完善,2007、2008年共有2亿多千瓦的燃煤机组加装脱硫设施,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导致脱硫加价资金需求越来越大,需要通过提高电价进行疏导。
问:这次电价调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调整电价主要遵循四条原则:即“突出重点、促进环保、推进改革、关注民生”。“突出重点”,就是重点解决去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促进环保”,就是适当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厂脱硫资金来源问题。“推进改革”,就是按照电价改革的要求,同步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优化电价结构;继续推动城乡用电同价、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关注民生”,就是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在保持居民基本用电价格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逐步理顺居民用电与其他用电价格关系。
问:这次电价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调价的主要内容,从总体上讲,就是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但对各地区、各行业用电价格水平的调整有一定差异。一是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陕西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2-1.5分;浙江等7个省(区、市)下调0.3-0.9分。二是统筹解决去年8月20 日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三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弥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缺口。四是解决现有电厂烟气脱硫资金来源,并根据各地煤炭含硫率的不同,适当调整部分地区脱硫电价加价标准。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对销售电价结构做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一是在全国仅剩的内蒙古东部电网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全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增加到20个,其余省份也缩小了城乡各类用电价差,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二是三分之二的省份实现了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以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发展。三是适当调整了各电压等级差价,以更好地体现公平负担成本的原则。
问:大家对居民电价调整比较关心,请问国家发改委对这个问题有何考虑?
答:居民电价调整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历来高度重视。
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电力系统对各类用户的供电成本主要由用户的用电电压等级和用电负荷率决定。一般而言,电压等级越高,需要变压的次数越少,供电成本越低;电压等级越低,需要变压的次数越多,供电成本越高。用电负荷率反映用户用电的均衡程度,连续、均衡用电成本较低,断续用电成本较高。居民用电一般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且主要集中在电力系统高峰时段用电,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据统计,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
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而要大幅度提高居民电价又受到居民承受能力制约,尤其是低收入居民对电价调整十分敏感,因此,这次改变了以往“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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