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乡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对象脱贫致富,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决定在该乡新店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该乡新店村由于村庄密集,人口众多,农村经济发展单一,加之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所以贫困面大而且贫困程度深。为认真落实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平桥乡成立光伏扶贫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实施。同时村还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队,负责各项政策具体落实,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此次光伏发电项目拟建两个光伏电站:30户90KW集中式光伏电站一座和村级60KW集中式光伏电站一座,此次光伏扶贫项目由区扶贫办负责牵头并安排专业队伍进行安装与调试,乡党委与村负责协调土地工作以及今后光伏项目的管理与维护。项目建成后,预计60KW光伏电站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3KW光伏电站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这将极大改善贫困村居民生活居住条件,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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