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于3月份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办法系统阐述了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的执行办法,厘清了政府、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之间的责任。为解决弃发限电,推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奠定了基础。
彭博新能源财经分析:
第一、全国约有9600万千瓦的风光项目可能被纳入办法的实施范围。考虑到“三北”地区限电率明显偏高,我们认为甘肃、新疆、吉林、黑龙江、内蒙、河北和辽宁等省份的风光项目要采取保障性收购办法。扣除其中的特许权招标项目以及示范性项目,总共约有9600万千瓦左右。
第二、风电保障性收购的利用小时数约为1948小时。根据以上省份的上网电价,以及相应估算的融资成本、装机成本以及8%的内部收益率,我们估算以上地区风电项目的平均保障性利用小时数为1948小时,较2015年的实际利用小时数平均值高出352小时。两者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以上省份2015年的弃风率较高,且这些省份由于资源较好导致上网电价较低。我们估算新疆和甘肃光伏项目的保障性利用小时数为1025小时,均低于两省去年的实际利用小时数,主要因为目前的光伏上网电价较高。
第三、保障性收购可以有效提升风电项目的收入。根据我们的计算,在保障性收购情景下,风电项目年收入较2015年的水平,平均提高20%。
第四、保障性收购和市场化电量的组合效果相当于把弃风率降至3%左右。如果假定完全不限电的情况下,超过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发电量全部纳入市场化电量交易,且这部分电量对应电价为当地风光标杆电价与当地煤电标杆电价的差值,则保障性收购和市场化电量总收入较2015年提高27%。对于风电项目,这一组合收入,仅比完全不限电的理想状态低3%,相当于把弃风率降至3%的水平。
图:保障性利用小时数估算结果与2015年实际利用小时数差值
(注:负数表明保障性小时数估算值低于去年实际水平,IM=内蒙古HLJ=黑龙江)
一句话总结:保障性收购办法,如果能够合理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弃发限电这一困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两大难题之一。而保障性利用小时数的确定,与融资成本、政府核定的收益率等众多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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