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以洪发改能源字[2016]36号、赣市发改能源字[2016]378号、饶发改能源字[2016]42号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期项目拟利用南昌市、赣州市、上饶市、萍乡市等地市辖区内江西省高速集团所管辖高速公路沿线的92个收费管理所站(含养护中心)、60对服务区及部分枢纽、互通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利用太阳能发电,本期预计实施35兆瓦,概算总投资额约29000万元。
项目总建设工期为4个月。
1.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监理。
1.3本项目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计划分点分期施工,监理的服务期也需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1.4全线共分1个合同段,即GF。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1.3近五年(2011年至今,下同)完成20MW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或10kV以上的电网工程监理业绩或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监理业绩1项;
2.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7日,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若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的,可自行组织,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4日14: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面交招标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整。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省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cztb.nc.gov.cn)、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招标网(http://www.jxgsgl.com/zbcgzx/Index.shtml)、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jxbidding.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4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91-8625584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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