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2.49 -0.40%,买入)6月5日晚间公告称,2016年6月5日,公司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上海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管委会注册地址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新联大街东1号,其作为营口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是营口市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筹建办公室的基础上于2006年2月成立。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是省委、省政府实施辽宁环渤海“五点一线”开发、加速全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金融支持的重点工程。
根据协议内容,为促进经济发展,经相关部门批准在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设立“沿海科技创新创业生态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项目选址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二期,占地面积 2044575.9 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设厂房、办公楼、研发楼、培训楼、宿舍楼、招待中心、公共会议室、职工娱乐健身中心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入园企业项目总投资力争达到 50 亿,兴建五个产业集群,其中包括自主创新示范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
公司称,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和执行后,在管委会等政府机构的指导下,公司将负责产业园的设计、建设、招商、经营等。上述事项的实施将是公司对新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符合公司业务结构优化的战略需求。如果本协议所涉及项目能够得以具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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