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电价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6〕723号
安阳市发改委,省电力公司,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
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电价申请收悉。根据相关价格政策,现通知如下:
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横水镇200MW一期60MW光伏电站项目,按程序纳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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