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达了自治区2016年公益性、调节性发电量计划。
计划显示,新疆将优先安排水电机组保障性发电量计划,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积极培育水电替代化石能源增量市场。合理安排公用火电机组公益性、调节性发电量计划,在役机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的,按1750小时安排;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按1700小时安排;今年新投产的机组,暂按400小时安排。
根据计划,新疆将力保新能源消纳。
鉴于今年以来“疆电外送”电量增幅同比放缓、疆内电力市场需求下滑幅度较大、去年新能源机组投产较多的严峻形势,新疆对去年年底前投产的新能源机组给予保障性电量,其中风电机组700小时(不包括风电供暖项目)、光伏电站500小时,以确保存量发电资产保底收益。在保证电网系统安全运行和冬季供暖安全前提下,力争新能源消纳总量高于去年、不下滑。
计划指出,火电企业,特别是新投产的火电机组要适应改革要求,勇于面对市场,积极争取各类市场化交易电量。对已批复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其发电量指标通过大机组代发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要用于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鼓励在役公用小火电机组将发电权指标由在役公用大机组替发,以降低整体耗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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