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2015年直购电、富余电量政策结余资金情况的报告》(川电营销〔2016〕17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6〕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2015年直购电、富余电量政策结余资金,按统一标准对2016年一季度累计网购大工业用电量达到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四川电网直供区直购电用户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总金额(即2015年直购电、富余电量政策结余资金总额)13089万元,2016年一季度累计网购大工业用电量达到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四川电网直供区直购电用户用电总量380235万千瓦时,此次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3.442分钱。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电价补贴标准,结合2016年一季度直购电用户实际购电量情况及有关统计口径,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报送我委及相关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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