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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宣传培训研讨会在京举行

   2009-12-01 中国网能源频道记者王刚12690

11月30日,《可再生能源法》宣传培训研讨会在北京紫光大厦举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任东明、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王革华、中国可持续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办公室副主任罗志宏等专家学者出席。一些地方发改委官员和企业代表以及部分清华大学师生参加了研讨会。

《可再生能源法》已经实施了将近5年,各项配套法规政策也逐步落实。我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各种可再生资源也在这部法律的保护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有序和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和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可持续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的支持下,决定举办“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政策培训研讨会”。

“举办这次研讨会主要是为了回顾《可再生能源法》颁布5年以来的实施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探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问题的解决办法。”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王革华说,“《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目标的实现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举办此次研讨会就是为了使更多的人关注和了解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情况。”

实际上,各国都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很高,还不能盈利,尤其在我国,火电的成本甚至低于实际成本,这种情况下谁会选择高价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电、水电?但是新能源又必须要发展,奥巴马访华之后,中美两国都公布了碳减排的指标,而且随着哥本哈根会议的进行,各国都将面临严峻的压力,发展新能源是唯一解决之道。而这必须依靠立法的支持,世界各国无不如此。如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构建了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以此保护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任东明说。

今年九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多晶硅等项目受到了很大影响,使得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再次走向了风口浪尖。与会的各位专家也分别介绍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能等各个产业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我们公司正在发展风力发电齿轮项目,公司效益很好,几年前就已经上市了。这次研讨会讨论的都是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热点问题,会对公司今后发展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非常感谢主办方能够搭建这样一个平台。”来自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的销售工程师杨先生告诉本网记者。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专家秦世平、清华大学现代管理研究中心张希良研究员将分别带来“生物质能发电及配套政策实施”和“风力发电及配套政策实施”的讲座。

 
标签: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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