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能源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计划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旨在帮助村集体薄弱、无劳动能力人群脱贫致富。平原县借助这一有利政策,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发展出了光伏扶贫新路子。
平原县前曹镇郑庄村近日迎来了一件喜事,该村办公场所屋顶安装的5千伏光伏发电设备正式并网发电,所发电全额卖给国家电网,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该村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
前曹镇副镇长辛艳丽向记者介绍,“前曹镇利用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在省定贫困村办公室屋顶安装的5千伏光伏发电设备,计划每村再安装一组3千伏的光伏发电设备。每年可为贫困户实现增收11000元左右,切实保障了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
郑庄村是省级扶贫重点村,贫困对象多数没有劳动能力,更没有脱贫致富门路。针对这一现象,前曹镇结合上级扶贫资金,探索实施了“光明工程”,像郑庄村这种扶贫模式的村庄,在前曹镇有16个。
“光伏太阳能发电是我镇重要扶贫项目之一,在项目实施上,我们主要把握两个字:一是“早”字,即项目早计划、早实施、早并网,让贫困户早受益。二是“严”字,即严把质量关,在聘请监理公司严格监理的同时,请贫困户全程参与监督,确保高质量、高收益率。同时,以光伏扶贫项目为带动,发动有条件的农户自费安装光伏设备,打造我镇光伏产业。”前曹镇人大主席姚恩新如是说。
平原县紧紧围绕“两年脱贫、一年兜底、两年巩固”的任务目标,从严从实抓好扶贫开发,把产业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找准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探索发展了光伏发电产业、大棚蔬菜产业和畜牧业养殖产业等六大产业。今年以来,全县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3家,新型经营主体39家,流转土地7600亩。全县共有1100多名贫困户新上了致富项目,有2900名贫困群众到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打工,户年均增收2000多元,实现了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的互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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