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与工作目标
(一)基本情况
上饶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信江上游灵山地区。地处赣、浙、闽、皖要冲,史称“八省通玉衢”、“豫章第一门户”。东邻信州区、玉山县、广丰县,南连福建省浦城县、武夷山市,西接铅山县、横峰县,北界德兴市。地处武夷山脉东部,怀玉山东南部,南北为山区,中部为冲积平原和侵蚀低丘,呈马鞍形,地处北纬27°58′-28°50′,东经117°41′-118°14′。南北长132公里,东西宽45公里, 面积2231.9平方公里。属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气候温暖,热量资源丰富,阳光照射充足,年平均气温为17.8,年均日照射时1939.5小时。 地处东亚季风区,降水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1810毫米左右,并具有典型的季节性,年际变化幅度也较大,区域分布明显。
我县位于赣东北区域中心,320国道、上德高速、上武高速、沪瑞高速、浙赣铁路横穿县境,沪昆高铁、合福高铁在我县呈东西、南北“十”字形交汇,三清山机场也位于县境内,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快速交通网络体系,构筑了承东启西、通江达海的区位条件,为上饶县实现超越传统的地区性发展模式、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利用外部资金和技术、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可能。
我县辖2街道办事处、11镇、10乡、29居委会、195行政村。2015年总人口83.5万,其中农业人口 万,GDP完成172.9亿元,其中一产16亿元、二产130.9亿元、三产26亿元,三产比为9.3:75.7:15。
工业增加值完成125.8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2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3.7亿元,外贸出口总额完成1.85亿美元,利用外资完成0.77亿美元,全社会用电量12.9亿度。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了“2+3”工业产业集;茶亭工业园建成区面积达7平方公里,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亿元,实现税收4亿元,茶亭镇被评为“全省绿色崛起产业乡级50强乡镇”。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推进,农业企业发展到510 家,现代农业示范园被评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获得“中华蜜蜂之乡”等荣誉称号。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灵山风景区实现对外开放,全年旅游接待游客达到 万人次,综合收入达到2300万元;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专业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月亮湾汽车城被评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天成国际、新华物流园被评为“省级龙头企业”。
我县共有农用地总面积:187844.27公顷;其中:耕地31391.96 公顷;园地:3715.9公顷;林地:149118.05公顷;草地3618.36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15996.93公顷;城市用地1290.04公顷;建制镇用地及村庄8782.82公顷;工矿用地:1327.85公顷;风景名胜用地997.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495.38公顷(主要是铁路用地410.23公顷和公路用2981.79公顷;机场用地102.9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32.25公顷。其他未利用地:4489.61公顷。我县主要是田坎用地和裸土地。
上饶县2015年最大负荷234.7MW、最小负荷40.2MW,15年全社会用电量13.56亿千瓦时,平均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5778小时,未出现拉闸限电情况。截止2015年底,上饶县公司电网统调发电厂152座,其中水电厂98座,光伏电站54座。全网统调装机总容量133.80695MW,其中水电装机容量为114.68MW,光伏装机容量19.12695MW。35kV电源装机容量为55.87MW。已建成以110-35KV为主的网架结构,具有500kV变电站1座、220kV变电站2座、110kV变电站5座、35kV变电站13座 (逐电压等级填写,填写的最低电压等级为35kV)。本县2015年农网改造进展已完成75%, 已完成工作主要包括:新建改造10kV线路44.32公里,配电台区128个,容量20625kVA,配套低压线路610.43km以及农村电压监测模块与农网工程现场安全管控辅助平台建设。2016年度拟完成的工作包括: 新建改造10kV线路7条,长度30.75km,配变台区13个,容量2300kVA,配套低压线路69.38km,智能电表安装77142户。
201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726元,远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2015年全省为7760元)。按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68元计算,2015年,全县贫困人口达到了95532人,贫困发生率为13.08%,远高于全省5.7%平均水平,比全省高7.38个百分点。特别是偏远的山区乡镇,贫困人口集中、量大,贫困程度深,增收渠道少,抵御风险能力弱,返贫现象尤为严重。贫困群众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饮水难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全县现有贫困户中,无劳动能力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41067人,占比为38.4%,此类贫困户很难通过自己的努力脱贫,就是脱了贫也容易返贫,需要政府和社会对他们进行救助。此外,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59.03%,初中毕业占35.5%,高中毕业以上的占5.47%,由于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竞争力,打工收入也很少。而在家务工的均为年纪较大的且文化素质较低的劳动力,特别是边远地带的少数民族群众,绝大多数人为文盲和半文盲,难于掌握各种技能和农业科学技术,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经营能力,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全县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还不健全,特别缺乏高水平的科研技术人员、科研机构。农民在种植业、养殖业等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农产品的升级换代滞后,新的种植、养殖、加工技术得不到及时推广运用。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没有足够的地方配套建设资金,信贷机制不完善、社会闲散资金没有得到合理利用,扶贫产业建设资金远不能满足建设需要,对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产业龙头加工企业少、规模小,已有的加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低,市场开拓能力弱,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盈利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辐射带动作用有限,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上饶县属国定贫困县、革命老区县,也是江西省重点扶持的特困片区县。全县共有十三五贫困村9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 28231户、95532人。为实现我县2017年贫困户全面脱贫的目标,我县拟通过光伏扶贫解决建档立卡资困户,共计贫困村224个(场、居),建档立卡贫困户28231户、95532人。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为工作目标,全县拟通过光伏扶贫脱贫总人口28231户、95532人,分布在224个(村、场、居)。
本批光伏扶贫实现脱贫人口28231户、95532人,拟建设户用系统1个、容量0.05MWp,投资425万元;村级电站49个、容量28.62MWp, 投资2.29亿元;集中式电站10个、容量112.04Mwp, 投资8.96亿元。总容量141.16 MWp,总投资11.3亿元。
二、项目信息及建设条件
根据林资发〔2015〕15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
二、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三、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
经我局现场勘查,满足国家林业局153号文件精神,我县主要分布在华坛山镇彭家坞村、毛村村;石狮乡黄岭村;应家乡石门村;五府山镇甘溪村;茶亭镇松坪村;尊桥乡恩山村;田墩镇七峰村等七个镇(乡)村,建设规模63亩,涉及扶贫农户数458户。
扶贫部门根据本县适宜采用光伏扶贫进行脱贫的贫困户分布,明确拟采用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脱贫的贫困户名单;县光伏扶贫小组组织县国土局等部门协助光伏企业落实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拟建场址土地性质和使用手续;县电力局配合落实电站的接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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