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批复我省济宁市、新泰市采煤沉陷区光伏示范基地一期建设规模各50万千瓦,标志着两地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综合治理工程即将全面启动。
发展光伏发电是我省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和有效利用的重要途径,济宁市和新泰市采煤塌陷地面积较大、综合治理任务较重、建设条件较成熟,是该项工作的全省重点。省发改委组织编制了两地采煤沉陷区光伏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济宁基地规划建设规模100万千瓦,总投资91.5亿元,涉及任城、邹城、曲阜、汶上、金乡、微山等6个县(市、区),规划建设光伏电站13个,治理塌陷地近4万亩。新泰市基地规划建设规模200万千瓦,总投资161.6亿元,涉及翟镇、西张庄、泉沟等9个镇,规划建设光伏电站30个,治理塌陷地7.5万余亩。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基地建设规划,采煤沉陷区光伏示范基地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其中济宁基地分两期建设,泰安新泰基地分四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各50万千瓦。基地建设项目业主采取公开评优或招投标方式确定,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局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与监督。基地建设采用的光伏组件等主要光伏产品均须符合“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高于常规标准1个百分点以上。同时,为发挥项目的综合示范效应,两个基地均采用渔光互补或农光互补方式建设,这既是重建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改善环境质量的有益尝试,也是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的有效途径,将对我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两个基地全部建成后,预计年平均上网电量32.6亿千瓦时,相当于替代标准煤10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80万吨;每年可实现发电销售收入和农产品销售收入80.5亿元,拉动就业6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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