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需要尽快限制和减少煤炭、石油的消费,并在本世纪内实现非化石能源化。中国要全面加强和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要认真进行能源领域供应侧结构调整。如果中国能源发展不尽快实现转型,必将被世界潮流抛弃。
我国能源已经度过高速增长期,2002到2012消费年增8%。2014年能源消费增速已经降至2.2%。,2015年进一步降到0.9% 。“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将进入转型期,能源消费增长将继续保持低速,保障能源供应主要矛盾转为常规过剩。能源结构调整,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能源系统效率,追求经济运行效益将成为今后发展的主要目标。
能源消费进入下行通道
具体而言,煤炭消费很可能已经越过峰值,进入下降通道。2014年和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连续下降,从煤炭运输量下降情况看,煤炭消费实际下降幅度大于统计局公布数量。今年1-4月,全国煤炭产量10.1亿吨,同比下降6.8%;铁路煤炭发运6.2亿吨,同比下降10.4%,大秦线下降更多,下降20%。据海关统计,1-4月累计进口煤炭6725万吨,同比下降2.5%,出口330万吨,增长161.4%。
电力增速下降也明显超过预期。2015年电力消费量仅增0.5%,占电力消费约70%的第二产业,特别是高能耗原材料工业的电力消费增速大幅度下降,甚至出现大幅度负增长。其中占总消费量58.8%的重工业电力消费增速下降1.8%。
存在盲目性等问题
电力建设的盲目性仍然很高。2015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50828万千瓦,同比增长10.5%。其中火电装机99021万千瓦。2015全年新增发电装机14332千瓦,其中火电新增7164千瓦,大大高于预估。全国6000千瓦以上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349小时,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4329小时,同比下降410小时,降幅比2014年同期继续扩大。实际上3年不建新火电项目都没有任何供应短缺问题。但是今年一季度电力继续惯性扩张,新增发电装机2815万千瓦,为历年同期最高。为此,国家能源局已经要求停建、缓建、取消核准一批火电建设项目。
优质能源发展受煤炭和煤电产能过剩挤压,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普遍。天然气发展增速明显下降,供应充足但市场开拓困难;部分地区核电也受到发电装机过剩的市场压力。不过,弃风、弃水、弃光关键不是技术问题。火电装机过多,争夺发电时间是根本原因;地方利益分割,保护本地发电优先也是重要原因 ;环境外部性没有充分反映到上网电价,劣币淘汰良币现象明显;非化石电源优先上网原则不清,和其它利益原则冲突,电网也没有积极性;此外,也没有在用户侧推动绿色低碳电力消费的动力和机制 。
能源投资的盲目性也推高了我国能源消费成本。能源企业投资过多,投资效益大幅度下降,以及许多不顾市场条件错误选择高碳技术路线的无效投资,使多数能源企业背上沉重债务负担。目前,电力行业普遍负债率高于82%,大量新建煤电项目不能实现原来财务目标,煤价下降一半的成本效果基本上被电力行业的投资分摊了,导致煤炭行业在高煤价高收益时的许多投资现在无法回收。石油和炼化行业也有大量投资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上网受限使可再生能源投资效益明显下降,阻碍了成本下降。核电和水电投入成本的非技术性抬高,也是造成发电成本明显升高,引起能源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
“十三五”能源增长或低于预期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深度转型和调整阶段,一般性制造业产能过剩具有普遍性。“十三五”能源增长总量很可能低于预期,从终端产业发展和部门用能需求预测,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可能低于48亿吨标煤(有可能在45-47亿吨之间)。
占能源消费总量50%的高耗能产业整体进入峰值或产量下降阶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能源增速保持低位的主要原因。同时,地产业超前的产能扩张消耗了以后的建设空间,建筑规模已达峰值,居民和服务业能耗实际需求增长受到抑制。大宗商品运量下降,使交通运输增量明显回落,局部下降。种种迹象表明在“十三五”期间第二产业能源消耗总量有可能达到峰值。
“十三五”期间供应侧结构性调整,是重要经济政策方向性调整,要提高消费质量和绿色低碳消费需求。此外,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因素将改变未来能源的发展方向。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正在进一步达成共识。由化石能源为主转向非化石能源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全球需要尽快限制和减少煤炭、石油的消费,并在本世纪内实现非化石能源化。而近期,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资源在我国发展迅猛,在一次能源占比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不断提高,全球能源开始向低碳化乃至无碳化发展。因而,如果中国能源发展不尽快实现转型,必将被世界潮流抛弃。
在这种情况下,要全面加强和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推进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调整。坚持优先发展非煤能源,积极推动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替代煤炭。电源结构的调整也要考虑优先发展非煤电源。要防止在煤炭产能过剩情况下,为煤炭找出路发展高碳技术的倾向,严格控制煤制气、煤制油等煤化工项目发展,实现负外部性环境影响的内部化。此外还应建设适当从紧的碳排放配额和贸易体系,加快环境税(包括碳税)征收体系建设,建立有利于调整结构的市场信号体系。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本文根据其在日前举办的能源大讲坛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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