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披露,近日,天龙光电接到控股股东常州诺亚通知,常州诺亚控股股东北京灵光的股东上海晶美、胡小星于7月18日分别与陈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华以现金出资8000万元收购上海晶美持有的北京灵光40%股权、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收购胡小星持有的北京灵光10%股权。收购完成后,陈华将持有北京灵光50%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4045.7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20.23%。股权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华。
权益变动报告称,陈华系看好光伏产业中长期发展前景,有志于借助上市公司在光伏领域已有的成熟技术、产销渠道及资本运作平台快速进入光伏产业领域。同时,陈华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上海晶美则表示,出售股份系基于股东资本运作及资金需求的目的。
资料显示,近五年,陈华及其配偶陈敬共同经商,陈华自2008年3月起参与内蒙古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名城实业的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开发,截至2016年6月底总资产27.33亿元,净资产1.98亿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04亿元,净利润1.03亿元。此外,陈华还自2010年6月起参与福建君汝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君汝投资的主营业务为金融、房地产的投资,目前尚无实际经营业务。上述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陈敬,陈华未在其中直接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天龙光电距离上一次实控人变更仅过去一年半时间。资料显示,2015年1月,天龙光电控股股东常州诺亚完成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手续,北京灵光增资1.1亿元成为常州诺亚的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荣生、顾宜真夫妇,原实际控制人冯月秀、吕行、万俊平的持股被摊薄。通过该次收购,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进行了产业升级,向高端设备制造与光伏技术服务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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