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现场
胶东在线7月28日讯(记者 侯洪斌 通讯员 李洪伟)7月28日,烟台公交集团与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烟台公交集团高新区场站光伏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即日起,双方将共同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智能电动公交充电站”,项目地点位于公交集团高新区公交场站,工期预计3个月左右。建成后,烟台公交集团的电动公交车将实现太阳能充电。
按照《协议》内容,高新区公交场站光伏充电站项目包括10台充电桩、配电装置及配套施工的配充电部分、车棚分布式光伏部分、光伏充电站系统部分。其中,充电桩采用60KW的双枪电桩,满足国际要求,并与公交集团投运的电动公交车车型相匹配。
据烟台公交集团总经理李进文介绍,纯电动公交车以“绿色、环保、清洁”著称,美中不足的是,与电动公交车配套的充电桩大多接入交流电网,其电能大多是由煤炭作为发电原料。相比之下,高新区公交场站在建的光伏充电站将光伏发电技术与充电技术相结合,利用太阳能电池将太阳光直接转化为电能,以此作为电动公交车充电的能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零排放。
据悉,该项目已于当天正式开工建设,项目施工方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在高新区公交场站现有位置建设车棚光伏,并新增变压器,满足充电桩使用及光伏并网等需求。据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该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47万KWH,可满足100辆全电压范围的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今后,烟台公交集团将与烟台东方能源有限公司加大合作力度,持续开发充电设备管理平台,确保充电全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李进文表示,电动公交车及光伏充电设施是烟台发展清洁能源、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对“新能源+电动公交车运行新模式”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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