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筑节能工作近几年来卓有成效地开展,为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厦门市因此得到了建设部的高度肯定,被建设部定为中国南方建筑节能综合试点示范城市和建筑能耗监管体系示范城市。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卓有成效地开展。
从政策法规、行政监管、舆论宣传、技术标准、科研投入、市场培育及工程示范等全方位推进,为我市的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建设部的高度肯定。厦门市被建设部定为中国南方建筑节能综合试点示范城市和建筑能耗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并争取到国家财政拨款2593万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的工作。
1 完善配套政策
我市制定的《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市建设与管理局会还同市人大环资委、市法制局正在研究制定墙体材料改革、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改造等政策法规。
我市还编制了《厦门市建筑节能“十一五”专项规划》,通过建筑节能立法工作,着手制订《厦门市建筑节能贴息项目暂行实施办法》。
同时每年从专项基金中拨出不少于400万元的资金,用于加强对建筑节能科研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并适时发布和调整限制、淘汰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2 建立技术标准体系
根据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时间较短,技术标准体系不成熟,技术措施不同于北方寒冷地区等特点,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相关技术部门,积极制定适用于我市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2004年底,市建设与管理局及时组织编制发布《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我市相关设计、科研单位参与《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和《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编制工作,为实施节能50%的标准提供技术和质量保障。
市建设与管理局还相继编制和发布了《蒸压砂加气砌块应用技术规程》、《干混砂浆生产应用技术规程》等相关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设计图集29项,施工工法12项,基本满足了节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需要。
3 监管新建建筑节能
我市新建建筑已经制定了从设计、施工、监督到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制度,目前我市新建民用建筑100%能达到国家50%的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设计阶段的节能审查。我市已建立起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与备案制度,出台《厦门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等技术文件。自实施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以来,累计完成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2184项,建筑面积2334.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400项,建筑面积916.7万平方米。
施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厅颁布的《福建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验收环节的把关。严格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据统计,今年累计完成全市完成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270项,备案建筑面积526.7万平方米。
4 监管体系初具规模
我市2008年2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我市国家机关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今年3月,提前完成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共录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64栋,建筑面积768.6万平方米;录入6区7街道的民用建筑15077栋,建筑面积5.8 (论坛 新闻).2万平方米。我市的能耗统计工作受到建设部科技司的表彰,同时厦门被列入首批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试点城市。
至今年10 月,我市共完成62 栋建筑的现场能源审计,超额完成建设部要求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任务。
我市还基本制定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监测各阶段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现已编制完成并发布《厦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管理办法》、《厦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等。
5 技术开发推广成果显著
为推进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有效解决新型建筑材料在建筑节能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市建设与管理局开展重点课题攻关,先后完成了一大批科研成果,如:《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调研》、《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评定指标体系》,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庭院灯、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加气混凝土等60多种节能技术和产品已在我市得到了推广应用。真正实现了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
同时,我市通过优化调整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推动了行业产业结构升级。据统计,2008年,全市墙体材料生产企业64家;其中:烧结粘土多孔砖生产企业14家;利用建筑土头垃圾生产企业1家;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企业30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企业8家;GRC板、钢结构金属墙板等生产企业11家。钢结构产业迅猛发展,目前全市已有6家企业,年产值达15亿元。新材应用比例已从1999年的55%上升至2006年的88%,实心砖产量从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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